15. 无碍解分别随复注

29 段

经分别

1. 摄集的节注释

718“正是这个方法”这句话,是在法等上面作类推,从简略的角度来说,就是对它们的说明,所以说“简略地说明之后”。它们的词无碍解和辩无碍解所行之境,就是它们自己的境,意思是作为词无碍解和辩无碍解行境的那些法。依缘生、涅槃、所说义等种种差别,是指依缘生、涅槃、所说义等种种差别。

由苦的因与果所生起的种种法,以及老、死等,都属于苦等。在谛、因、法、缘、行相这几类论述中,以苦、集等不同名称出现、能产生结果的因,就是苦的因;在谛、缘、行相这几类论述中,它就是圣道;在教典论述中,它就是所说的法;在阿毗达摩分别中,它就是善与不善。应当依据巴利圣典中所说的这五种法来理解。为了说明这个意思,所以说了“如是诸法亦”这一句。

能生因等,指的是能生、能达、能知这三种。前者是生起、运转的意思。于彼,指的是于道。后者应当理解为令趣入的意思。

“无颠倒之词”是指诸佛等所惯用的、在各自词义能诠中已确立的如实之词。因为伴有表示变化的声音就是施设,这是某些论师自己的主张,所以为了从究竟意义上说明它,特别加上“非言说之体”来限定,并说“有些论师如此解释”。若如此,即在词为施设的情况下。若说施设成为可被言说者,那就算如此,它成为可被言说者又有什么过失?为回应这种可能的质疑,所以说“然而,并非从言说……有应被发出之声”。那些义法,非言说,即无言说、无言说的自性。如此种类,即具有如此决定性之相与殊胜显示的方式。

“他者”是指后分、无间意门。他们说:词无碍解是依循对声音的执取而执取的名词中生起的。如果这样,为什么巴利圣典中说“词无碍解是现在所缘”呢?回答说:“这是就词……而说的。”后时了知,就是执取声音之后对名词的了知。如此,若认为词无碍解是执取声音之后缘于名词而生起的智,那么把词归入名施设一类时,就与巴利圣典及注释书相违;为了显示归入声音一类便没有这种相违,所以说“然而,如……”。令彼彼声音显了者:就像作为彼彼声音差别决定之缘的天耳智,以声音为所缘,令彼彼声音显了;同样,作为词差别决定之缘的词无碍解智,以词音为所缘,令彼显了,因此说它是现在所缘。然而,令声音显了者,必定也令唯依止于声音的施设显了,由此成就自性与非自性差别的显了。否则,若仅仅执取声音,那么对差别的觉了就根本不可能,所以古师也认可它令施设显了。令彼显了者,就是令词音显了者。不违巴利圣典:虽然《阿毗达摩分别》中说“以彼词而有他们法之施设”,那也是就自性词音令法觉了而说,并不是就彼所施设的施设而言,因此说“词无碍解以词音为所缘”时,与巴利圣典并无相违,这就是其义。因为说“观察者”,可能会令人猜疑:这应当是先执取声音,之后再对所执取的施设加以观察;为了遮止这一猜疑,所以说“以彼自性词音为所缘”等语。“唯令自性词音显了”:因为对自性词音之境的迷惑早已被摧毁,所以它如同证智一般,唯以成就义理之力而转起、令彼显了。因此说“唯是破析、通达词音而生起”。这里“趣入差别”,就是无余了知词之分别。其余亦然。“梵语名等”,指以梵语所说的名词、动词等。虚词不像名词等词那样表诠义理,而是彰显、照明——因此,被称为“彰显词”。

菩提智是基础,所以这里叫菩提基盘,也就是大菩提处。因此说“在最初成正觉的地方”。“以另一种方式”,指的是通过学习等方式。

“成为不同”是说,在不同的世代中,一部分一部分地发生转变,过了一段时间就变成不同的样子。“灭去”是说,随着那些说各种语言的人消亡,这些语言也就不再被人知道;即使因为人类难以掌握等原因,在某些地方、某些时候仍有转变,但在梵天界等处,语言依然保持其本来面目,所以并不是在一切地方、一切时候、以一切方式都在转变。因此说“纵然劫灭时,也依然安住”。这是关于词无碍解智的说明。

在义等之中的智,是指义无碍解等。按义、法、词三方面来说,有三种;按义、法、词、辩四方面来说,则有四种。以自身所要显示的义、法等意义加上义,所以是“有义者”。一切义、法等意义都是此智的对境,所以是“遍义者”。此智投注于一切义等对境之中,由自身的诸缘所安立、所推动而现起。证得阿拉汉果时,因为敌对之法已被彻底摧毁,所以这些智变得清净明利。五种的来源,是指证得、教典、听闻、遍问和先前的行习。随宜,是指按照各个补特伽罗的清净程度,与之相应地去配合。

因为遍问而展开的谈论,就称为遍问,所以说“由问……称为遍问”。

“通过这些”就是指通过那些道。“获得”则是说,由于先前修习已经成熟,断除了对义等对象的迷惑;不过这只是道的作用,所以说“那是出世间的”。对义等按照各自差别去识别、阐明、确定,则随情形由欲界善心和大唯作心而发生,所以说“其差别是欲界的”。意思是:先前修习是证得的强有力缘,因为它是自性因;差别则不是这样,因为它不是自性因,只是间接缘。教理等的差别是强有力的缘,而对于证得来说,没有那种差别时,道理也一样。这里的“于其中”是处格,表示“于相中”,意思是在那些作为相的教理听闻和遍问之中。“已说”是指通过“然而在这些之中”等注释文句所表达出来的义理。“显示它”是指把它拣择出来加以显示。说了“先前修习与证得”之后,又说“两者”,是为了表明:正是与证得相伴的先前修习,才是差别的强有力缘,而不是单独起作用的。因此注释中说:“两者合而为一”。当说到“两者都是令清晰的原因”时,先前修习也就获得了令清晰的原因性,所以说:“两者都是令清晰的原因……已说”。

《摄分品》的注释终

2. 谛品等注释

719“在三时中”是指在过去等三时之中。“因与果之法”是指作为诸因之果的法,也就是由缘所生的意思。而“那些因法”是说:这些由缘所生、作为诸因之果的法,其中作为因的那些法,就被称为“法”——以上是句义上的连接。依所化导者,即依应当如此化导的人的意乐。“已生、已起”等没有被说出,也就是说“已生、已起、已生起、已现起、现在”等没有被说出,因为这里只收摄纯粹属于现在的法。“令它们生起者”,是指使那些以实义方式说出的法得以产生者。“被称为法”,是指以法的状态而说。

关于谛门等的注释终

《经分别》的注释终

2. 阿毗达摩分别注释

725先说“总的”,而没有说“具体的”。意思是:像前面说的“在他们的果报中”那样,只是用善的果报性等笼统的说法来讲,并没有按有因、无因等具体差别来说,也没有直接点明它的自性来说。所谓“不是果报”,就是属于非果报的法。 如果是这样:虽然从缘的角度来说也有法的存在,但对唯作心来说,由于它不是果报法,所以没有说;那么在这种情况下,即使有缘所生的状态,由于不是果报,它的义理层面也不应该说。所以他说:“不是果报,因此义理层面也不应该说。” 如果这样认为:因为是缘所生,唯作心的义理层面已经说了,意思是没有被否定,也就是被认可了。既然如此,为什么没说呢?他说:“然而对于果报”等等。 “对于它们”,就是指善、不善,以及果报和唯作的法。 义理法性:即使按照所说的方式可以得到,但依次的义理层面和法层面并没有说出来。缘的状态、特殊能力、应当使之成就——即使以这三个词,也只是在说果报法性。因为那果报法性,由于是果报的因,所以是缘的状态;由于能令它们生起,所以是特殊能力;由于与它们如同有胎藏一般,所以被称为“应当使之成就”。见到这一点,即使是由能成就的差别,也有待于应当被成就者,这就是法无碍解。通过这种关联,也就是通过应当被成就者的关联,论述法无碍解时,义无碍解亦已被述及。

对于自性法,施设就是自性施设,所以他说“不是对有情的施设”。因为依自性,或者言辞本身就是自性施设,所以说“或者,是不颠倒的施设”。

746把言说地和证得地合在一起,他说:“欲界地和出世间地是地。”或者,因为它们是心生起的生起处,所以是地。

《阿毗达摩分别论》的注释终

问者注释

747“以一切智为所缘”,意思是以无碍解和无碍解智为所缘。“不过在经分别中……或许可能”——这种说法既跟阿毗达摩分别相冲突,又会让它变成有所保留的教导。他心里考虑到这个责难,才说了“在阿毗达摩分别中”等话。“毫无保留地讲述”,就是不作任何保留地讲述。由此表明:在这里,阿毗达摩分别的任务,是对已含摄在心生起中的义理作毫无保留的教导,而不是对一切所知法作毫无保留的教导。“依照所显示之境的言说方式”,就是按照所显示的那类境来讲述的方式;也就是说,对于所显示的各种心生起,以法、言辞、表达来讲述智的方式。这并不否定其他所缘性,因为那属于它之后的状态。这不是毫无保留地讲述,因为没有讲到不包含在心生起中的境。同样,对辩无碍解的境也不是毫无保留地讲述。在经分别中,通过不加区分的言说,把辩无碍解确立为仅以一切智为所缘。“三种无碍解”等问分圣典也是如此。“三种”,就是义无碍解、法无碍解、辩无碍解,因为辞无碍解只被说为“以小为所缘”。

即使如此,它也不以广大(法)为所缘,这是上下文之间的关联。用“因为道并非不是缘所生”这句话,说明了“义无碍解不以道为所缘”这一说法确实能成立前面所说的含义。“它的”,是指辩无碍解不可能以广大(法)为所缘,意思是:难道不是在随念那个理趣吗?“两种”是指“义无碍解不以道为所缘;三种无碍解,或是小所缘,或是广大所缘,或是无量所缘”这两段经文。在其中,为了通过显示较强一方的立场和另一段经文对意趣的探求,来表明它们彼此不相违背,所以说了“然而对于善与不善……”等话。“在那里,法无碍解是非权说的”,这句话表明在那里义无碍解是权说。同样,“异熟与唯作……”等,是为所意图的含义举出不相类似的例子。通过这两者,说明了“义无碍解不以道为所缘”这句话是随顺经的理趣的,因为在那里,非权说的含义才是所意图的。然而,“某种智……”等,是“三种无碍解……”等经文的成立依据。对所意图含义的阐明就是辩才,所以称为辩无碍解,因此说“由于照亮所知”。这样,“三种无碍解……”这段经文,应当知道是通过显示其较强有力,从而完成了对另一段经文意趣的探求。“非权说”,就是没有迂回,直截了当地呈现。非权说……乃至……呈现,意思是:在教说中,把以究竟义为所缘的智理解为义无碍解,把以智为所缘的理解为辩无碍解。

“他正是如此”这句话,指的就是别人话语的声音本身。而它的随顺性,应当通过“辞无碍解以当下的声音为所缘,听过声音之后,知道‘这是自性词,这不是自性词’”等说法来理解。

《问者品》的注释终

《无碍解分别》的注释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