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. 学处分别根本复注

14 段

2. 阿毗达摩分别注释

703“依止处”的意思,是通过相应、亲依止以及作为处所。把米饼、米饭、碎米等各种材料放进去捣碎后做成的,就叫酒。把花蜜、菠萝蜜等果、甘蔗、葡萄等各种材料的汁液长时间放置而成的,就叫梅酒,也就是“漏”的意思。

704与它相应的缘故,是指与远离相应的缘故,或者与远离的思相应的缘故。

“只是业道”这句话的意思是:在那些并非一切人都共通的部分,比如禅那等当中,它们只是属于业道的部分。他们还说,饮酒也是以单独的业道身份出现的,因为经文说“诸比丘,饮酒……乃至……能导致地狱”(《增支部》8.40)。如果这样,那就会变成十一种业道。因此应当理解,它是依对上述那些业道具有助益性和同分性而被归入其中的。

应当把“以众生、女人、男人为所缘”理解为以如此执取的诸行为所缘。因为说过“五学处是有限所缘”,而且接下来还会说:“所有这些远离都是以可违犯之事为所缘,从瞋恚之思而远离。”(《分别论注》704)

持牛戒的人本性善良。“为了仅值一枚小铜钱的利益”这类话,是就因贪欲而说妄语的情况说的。因嗔怒而说妄语的情况中,则包括了达到究竟程度的破僧。至于因嗔怒、为了让别人遭受损害而说妄语,就要根据对方功德的大小,配上轻罪或重罪,也要根据想害对方程度是轻还是重来判定。动产、不动产、咒术所成和神通所成,只归入自手取和教令他取这两类,所以只取了这两种。

“五者也是业道”这句话,是就称为思的方便戒而说的;而远离戒则属于道支。“而他们”一词,指的是其余的诸戒。

712“以部分为性”这句话,应该改说为“以依止为性”。不过在这里,学处那一节里没有列出远离,是因为对已断除五种不可能之处的阿拉汉来说,应当远离的怨敌已经完全不存在,所以在唯作心里根本没有远离。然而,对有学来说,即使已经断除了五种怨敌,但由于与那些怨敌同类的、作为怨敌的不善法,以及作为怨敌根源的贪等仍然存在,所以远离的生起并不是不可能。再者,由不善所等起的身业等,就是他们的身恶行等,正是怨敌;因为有这些怨敌,他们的远离确实存在,所以即使尚未证果的上三道也具足八支。而在学处那一节里,因为不是应当修习的,所以果法也不是应当学的;已学学处的人所生起的唯作法,也不是任何无记之学,所以没有列出。

《阿毗达摩分别论》的注释终

2. 提问者注释

714“以已得远离之力”的意思是:对于已得、现前的所缘,应当依适当的方式远离,这就是以远离之力。

《问者品》的注释终

《学处分别》的注释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