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. 法心分别义注

58 段

18. 法心分别

总摄品注释

978其次,在《法心分别》中,对巴利文的章节划分应这样来了知:其中,最初依蕴等十二部分而说,名为总摄品。第二品显示这些法在欲界等中的生起与不生起,名为生起与不生起显示品。第三品就在那里显示已包含与未包含,名为已包含与未包含显示品。第四品显示在三地中,于生起刹那存在与不存在的法,名为法显示品。第五品依地之差别显示那些法,名为地差别显示品。第六品显示在诸趣中令生起的业与寿量,名为令生业与寿量显示品。第七品是应证知等品。第八品是有所缘与无所缘品。第九品将那些蕴等法依所见、所闻等摄集而显示,名为见闻等摄集显示品。第十品依善三法聚等摄集而显示,名为善三法聚等摄集显示品。

979在这由十品所划分的巴利文中,首先于总摄品,当被问到“从无间地狱至有顶天,在此范围内有多少蕴?”时,他为了彰显自己的智力,作了与提问相符的回答:“五蕴”,而不说“一蕴……乃至四蕴或六蕴”。因为除了回答“五蕴”,没有人能作出恰当的回答。如此随问而答,即称为一切知者的解答。在“十二处”等中,也是同样的道理。色蕴等的分类,应依《蕴分别》等中所说的方法来了知。

二、生起不生起品注释

991991. 在第二品中,对于欲有、欲界所生的众生,那些无论属于欲界所包含或未包含的法,将它们全部摄集后,说为“欲界的五蕴”等。在色界等中,也是同样的道理。然而,由于色界所包含的众生没有鼻处等,香处等便不执行处等的作用,因此说“色界的六处、九界”等。又因为无论是依处所还是依众生生起,都没有所谓“未包含界”,所以不说“未包含界”;而为了显示任何未包含的法即是指那个法,故说“在未包含中,有多少蕴?”等。

三、包含未包含品注释

999在第三品中,“欲界所包含”,意指以属于欲界之义而被包含;即依止于欲界、内在于欲界,唯以欲界而得名。其余语句也是如此理解。“所包含”是指依有(生存)及依处所而作限定。“非所包含”则指不被如此限定。

四、见法品注释

1007在第四品中,“十一处”是指除去声处的诸处。因为声处绝不在结生时生起。依此方法,一切处的意义应被了知。在七处中,不依趣而说“诸天、阿修罗”等,而是不加简别地说为“胎生者”。因此,凡有胎生者存在之处,便应了知他们的这七处。同样,界也是如此。此处其余的意义是明显的。在第五品中,所应说的内容已见于《法集论注释》。

第六 令生业与寿量品注释

(1)生起业

10211021.在第六品中:“天”指因享受五种欲乐,或因成就种种神通之殊胜而嬉戏者。“世间公认天”指依世间共识,如称“天王、天女”等,而被认可的天。“化生天”指因生于天界,以化生方式而成为的天。“清净天”指断尽一切烦恼、堪受一切诸天供养的圣者。“王”指已行灌顶的刹帝利。“后”指他们的王后。“王子”指由灌顶国王与灌顶王后所生的王子。

“受持布萨戒之后”指于十四日等,受持具足八支的布萨戒之后。此时,由于少许的布施等福业是获得人间福报之缘,若量力而为则能得增上的人间福报,而在此增上之中,又因种种差异而成为种种刹帝利豪门等不同状态之缘,故依此说“有些居士豪门”等以显示其生起的差别。此处,“有大核心者”名为“大核心”,然将 ra 音转为 la 音,故称“大宅”。居士即大宅,或于居士中为大宅,是名“居士豪门”,其余类推。此处,若一家最终藏有四十俱胝财宝,且每日有五阿摩那迦哈巴那货币作为日用支出,此名为居士豪门。若一家最终藏有八十俱胝财宝,且每日有十阿摩那货币作为日用支出,此名为婆罗门豪门。若一家最终藏有百俱胝财宝,且每日有二十阿摩那货币作为日用支出,此名为刹帝利豪门。

“同伴”意为共同存在,即成为同类而生起。在“四大天王天”等中,所谓四大天王天,位于须弥山的中部。其中有住于山上的,也有住于空中的,他们的序列一直延续到轮围山。嬉戏放逸天、意愤天、寒云天、热云天、月天子、日天子——所有这些也都住于四大天王天界。

三十三位众生在那里化生,故称三十三天。又,据说“三十三天”即是那些天神之名。他们中有的住于山上,有的住于空中,其序列一直延续到轮围山。夜摩天等也是如此。即便在同一个天界中,天神的序列也没有不延续到轮围山的。该处,已往赴、已到达天界妙乐,故称夜摩天;满足、喜悦,故称兜率天;当想要享受超过自然已备之所缘的欲乐时,便随心化现欲乐而享受,故称化乐天;了知他人心意之后,于他人所化现的欲乐中自在掌控,故称他化自在天。

(2)寿量

1022“少或更多”意指:未达第二个百年,即比百年多出二十年、三十年、四十年、五十年或六十年者,亦被称为“少”。因为这一切都尚未达到第二个百年,故说为“少”。

1024梵众天:是大梵天的随从、侍者,故称梵众天。梵辅天:处于大梵天的辅相地位者,故称梵辅天。大梵天:因具足荣光与极长寿命,故称大梵天,即诸大梵天。这三类众生都住在初禅地的同一层面,但寿量各不相同。

1025少光天:他们的光明有限,故称少光天。无量光天:他们的光明无量,故称无量光天。光音天:如同火炬之焰,身光从他们身体断续散落、流布,故称光音天。这三类众生也住在第二禅地的同一层面,但寿量各不相同。

1026少净天:他们的净色有限,故称少净天。无量净天:他们的净色无量,故称无量净天。遍净天:他们为净色所遍满、散布,身体净色的光辉融成一片,犹如置于金箧中的炽燃金块,光彩夺目,故称遍净天。这三类众生也住在第三禅地的同一层面,但寿量各不相同。

1027所缘的差异性,即所缘的差异状态。在作意的差异性等中,也是同样的道理。在此,一人以地遍为所缘……乃至……一人以白遍为所缘,这是所缘的差异。一人作意地遍……乃至……一人作意白遍,这是作意的差异。一人对地遍有欲求……乃至……一人对白遍有欲求,这是欲求的差异。一人于地遍而发愿……乃至……一人于白遍而发愿,这是誓愿的差异。一人依地遍而胜解……乃至……一人依白遍而胜解,这是胜解的差异。一人依地遍而引心……乃至……一人依白遍而引心,这是引心的差异。一人有辨别地遍的智慧……乃至……一人有辨别白遍的智慧,这是智慧的差异。其中,所缘与作意是就前分阶段来说的。欲求、誓愿、胜解、引心,在安止和近行中也都存在。智慧则是就世间与出世间混合而说。

无想有情,即那些离于想的有情。因为有些人于外道处出家后,心想:‘因为依于心,才会有染着、憎恶与迷惑。’他们见到心的过患之后,便生起这样的念头:‘无心的状态实在是美好的,这就是现法涅槃。’从而发起对想的离欲,修习得以往生彼处的第五禅定,投生于那里。在他们化生的刹那,只有一个色蕴生起。站着化生的,就只是站着;坐着化生的,就只是坐着;躺着化生的,就只是躺着。如同心的业生色法一般,他们住立五百大劫。在他们寿命的尽头,那个色身消逝,欲界的想生起;因这一想象的生起,那些天众便被认为是从那个身体死没。

他们有广大的果报,故称广果天。不衰退、不舍弃自己的成就,故称无烦天。不使任何有情感到热恼,故称无热天。容貌美妙、端正、令人悦目,故称善现天。他们能完善地观见,或者他们的容貌是美妙的,故称善见天。以一切功德和生存的成就而言,他们是最上等的,这里没有下劣的,故称色究竟天。

1028已到达空无边处,故称空无边处者。对其余的也是如此。如此,六欲天、九梵天界、五净居天、四无色界,连同无想有情天与广果天,共二十六天界;与人界合计,则为二十七。

在此,正自觉者在限定人与天寿量时,也限定了四恶趣和地居天的寿量。那是为什么呢?在地狱中,业本身就是标准:只要业未耗尽,就不会命终。其余恶趣也是如此。地居天也是以业为标准。在那里化生的有情,有的仅住七日,有的住半个月,有的住一个月,也有住满一劫的。

其中,身处在家身份的人,也有证得须陀洹的,也有证得斯陀含果、阿那含果,乃至阿拉汉果的。他们中的须陀洹等圣者,终生安住于在家生活。但漏尽者则要么般涅槃,要么出家。为什么?因为阿拉汉道果是最殊胜的功德,而在家的形相是低劣的;正因其低劣,无法承载无上的功德。因此,他们要么欲求般涅槃,要么欲求出家。

然而,地居天众即使证得阿罗汉果,也尽形寿而住。在六欲天中,须陀洹与斯陀含尽形寿而住;阿那含则应往生色界,漏尽者则应般涅槃。何以故?因为那里没有藏身之处。在色界与无色界中,一切圣者皆尽形寿而住。其中,生于色界的须陀洹与斯陀含不再返回此界,即于该处般涅槃。他们被称为禅那阿那含。

然而,对于获得八等至者,是什么决定其投生呢?是熟练的禅那。他于哪个禅那熟练,便依那个禅那而生。若于所有禅那皆悉熟练,又是什么决定呢?是愿望。他希望生于何处,便生于何处。若无愿望,又是什么决定呢?是临终时所入的等至。若临终时未入任何等至,又是什么决定呢?是非想非非想处等至。因为他必定生于非想非非想处。生于九梵天界的圣弟子,可有同处投生与上处投生,而无下处投生。凡夫则可有同处投生、上处投生,以及下处投生。在五净居天与四无色界中,圣弟子可有同处投生与上处投生。生于初禅地的阿那含,在遍净九梵天界后,住于顶端而般涅槃。广果天、阿迦腻吒天、非想非非想处天,此三天界称为最胜有。生于这三处的阿那含,既不向上投生,也不向下投生,即于各自所在之处般涅槃。这是此处的旁论。

七、应遍知等门注释

1030第七品中,当知“应遍知性”是依能把握自相的遍知智而说。“应遍知性”亦依知遍知、度遍知与断遍知而说。而在“色蕴为应遍知、应遍知,非应断”等论述中,当知唯依知遍知与度遍知而说。在“集谛为应遍知、应遍知、应断”等论述中,则依断遍知而说。

第八品中,应依以色等为所缘的眼识等,了知“有所缘”与“无所缘”。第九品意义浅显。第十品中,若有应说之义,一切皆已于一一问分品中宣说。

《除痴》分别注疏

法心分别释毕。

结语

至此。

为那些尊重法、与敬法相应的天众宣说阿毗达摩;

在诸天之城,被千数天众围绕。

这位无与伦比、独一无二者——导师,所说的《分别论》,

以十八种分别而庄严,具有如醍醐般的美味功德。

为了阐明其义,我,被那位具足坚固功德、

由名为佛音的精进修行者、智慧明澈者所请,

我着手撰著此注释,以决择甚深义理;

因能除痴,故得名《除痴》。

汲取古注之精要,此注释得以完成。

无有障碍地,与圣典的诵分相应。

正如以四十一诵分,同样,一切皆已成就。

愿一切众生的清净心愿,皆得圆满成就。

为令正法久住,以及我著作此注释所获的功德,

愿以此功德,令天界与世间皆得圆满成就。

愿法久住,愿世间常乐于法。

愿国土恒常具足安稳、丰足等成就。

这部《分别论》的注释——《除痴》,乃是由一位长老所著。他具足极净的信、慧与精进,具足戒行、正直、柔和等功德,善能深入自他教义之深奥,具足智慧与辩才;于三藏教法及其注释中,于大师教法中,以无碍智的威力为大注释师;由语业成就而生起甜美、高尚、优美的音声辞采,为应说即说的论师、大诗人;他具足无碍解,为六神通、无碍解等种种功德所庄严,于上人法善安住其心;他是长老灯炬的传承者、大寺住者长老传承中的庄严,由诸师赐名“佛音”,是具足极广大清净智慧的长老。

愿此注释住于世间,为那些寻求度脱世间者,

为善男子们开显智慧清净之道。

只要那清净心的如来,仍具‘佛陀’之名号,

在世间,于世间最尊者、大牟尼中传扬。

名为《除痴》的分别注疏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