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巴吉帝亚篇解释

全篇 49 段

蒜品

1. 第一盐等学处的注释

797在巴吉帝亚(忏悔堕)的蒜品第一条中,所谓“枣酸粥”,是把枣果晒干后,用它们做成的菜肴类食物。生摩揭陀蒜以及吞咽,是两项构成要件。

799-812从第二条开始,各条的意思都很清楚。

815第六条的圣典原文中,“āsumbhitvā”的意思是“使倒下之后”。

817“Dadhimatthu”是指酸奶里澄清出来的水。“Rasakhīrādīnaṃ”是指肉汁、奶等。正在进食的比丘伸手可及的范围内站立,或者拿饮用水或扇子,这两项是构成要素。

822第七项:“未由暗示而得到”,是指没有通过自己的暗示而获得。“前后相违”,是针对自己动手做时犯巴吉帝亚这一说法,与让人去做时犯恶作这一说法互相冲突而说的。因此论中说“并非……”等语;或者,是针对“未由暗示而得到”等说法而说其相违。因为由另一位(女尼)所作的索求/暗示,对这个人来说仍然算是“未由暗示而得到”。关于生谷等的暗示,以及通过炒等方式吞食,这两项是构成要素。

824第八条:“已获得”就是已经得到。“Keṇī”指应该交给国王的收入,也就是收入产生的地方。因此说“一处职位”等等。而“职位”是指依附于村落、地区等。正在使用的隔墙等状态,以及没通知就丢弃大小便等,这两项是构成要素。

830第九:因为前面说“连顶部切开的椰子也一样”,所以这里只禁止在青绿植物上丢弃。因此接着说“未丢弃种子的”等等。而在允许丢弃的地方,在青绿植物上大小便等也是允许的。“所有”指的是比丘和比丘尼。

836-7第十:那些人的,就是指他经常看见的那些人。站在寺院里,意思是就站在自己已经站着或坐着的地方,即使向四周转动脖子去看,也无犯。从站着的地方走过去看,则不允许。但有些人说可以。然而这不应接受,因为一般而言,若前往观看,巴吉帝亚已禁止,而且无犯的情况也没有说可以前往。舞蹈等、出于未被允许的缘由而前往、观看等,这是三要素。

蒜品第一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