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忏悔罪篇

49 段

4. 波逸提篇

蒜品

1. 第一蒜等学处注释

797在波逸提中,蒜品第一:名为“枣酸粥”者,是将枣果晒干后,用其制成的菜肴品种。生蒜与美味蒜,以及吞咽,为二要素。

799-812799-812. 第二条以下诸条意义明显。

815815. 第六:在圣典中,‘āsumbhitvā’意为‘倾倒后’。

817817. ‘Dadhimatthu’指乳酪中的清液。‘Rasakhīrādīnaṃ’则指肉汁、乳等。‘在进食比丘的手边站立’以及‘取用水或扇子’,这是两个要素。

822822. 第七:‘未由暗示而得到’是指没有通过自己的暗示而获得。‘前后矛盾’是指:自己制作时犯波逸提的说法,与叫人制作时犯恶作的说法相互矛盾,故有此说。因此,文中说‘非也’等,或是以‘未由暗示而得到’等语表明相违之处。因为由他人了知的暗示,对此而言仍属‘未由暗示而得到’。关于生谷等的暗示,以及通过炒等方式吞食,这两个是要素。

824第八:‘nibbiṭṭho’意为“已获得”。‘Keṇī’指应缴给国王的收入,即收入的发生地。因此说“一处职位”等。而“职位”即依属村落、地区等。正在使用的隔墙等状态,以及未经告知而弃置大小便等,这两者为构成要素。

830第九:因为说“连顶部切开的椰子也”,所以仅禁止在青绿物上丢弃。因此说“未丢弃种子的”等。而在允许丢弃的地方,在青绿物上大小便等也是允许的。“所有”指比丘与比丘尼。

836-7第十:“那些人的”指那些他经常看见的人。“站在寺院中”:即站在已站立或已坐之处,即使向四周转动颈部观看,也无犯。从站立处走去观看,则不允许。然而有些人说“可以”。但这不应接受,因为一般而言,“若前往观看,波逸提”已全面禁止前往,且无犯的情况也未开许前往。舞蹈等、无因而往、观看等,此为三要素。

蒜品第一已竟。

二、黑暗品

1. 第一学处等之解释

841841. 第二品第一:“于施与时”即施与的因缘。于夜暗之中,男子伸手可及处站立等、隐处窥视、无同伴,此为三要素。

842-850842-850. 第二等诸条文义显了。

854854.第五:‘于跏趺座不当之处’指对跏趺座而言不够宽敞之处。食前于村内家中,坐于宽敞足容跏趺座之处,未经允许、未告知原因而超越所明界限,此为二要素。

860-879860-879.第六等诸条,义自明了。

黑暗品第二已竟。

3.裸体品

1. 第一学处等之解释

883-887883-887. 第三品第一、第二的意义明显。

893893. 第三:‘拆开’意为解开。‘刚放下责任时’指从拆开之日起,超过五天后刚放下责任时。然而,在五天内即使放下责任也不犯,因为说‘除了四五天’。为缝衣而拆开已受具足戒者的衣服,超过五天,以及未经允许的原因而放下责任,为二要素。

900900. 第四:五衣不交换,以及未经允许的原因超过五天,为二要素。

903903. 第五项意义明显。

909909. 第六项:可供分配之物已归属僧团,以及不示利益而行障碍,此为二要素。

911911. 第七项意义明显。

916916. 第八:‘坛鼓’者,‘坛’即指陶罐之声;以此为戏者,称为‘坛鼓伎’。故说‘以陶钵嬉戏者’。然而在《长部注疏》中则说‘四方形安巴纳迦铜鼓’。那是用木心等制成、内部中空、四面蒙皮的乐器,也称为‘宾比萨迦’;击奏此乐器者也称作‘坛鼓伎’。因此说‘亦有称击奏宾比萨迦乐器者’。

918918. 经典中,‘kappakataṃ’是指已作净的、适合穿着与披覆的。沙门衣的状态,与未经许可而施与,此即二支。

921-931921–931. 第九项与第十项,其义自明。

裸体品第三竟。

4. 迅速品

10. 第十学处注释

976976. 迅速品第十:‘离开游行’唯是违犯制戒。然于此处,若以觉知制戒之心而有心行,则应视为‘世间违犯’。余义皆明了。

迅速品第四竟。

5. 彩画屋品

1. 第一学处等之解释

978彩画屋品第一:‘各别的罪’,即依颈部转动的动作次数计算。

1015第九:于象等中,“技艺”一词应分别与各者连接;同样,于阿闼婆等中,“咒语”一词亦应如此连接。其中,阿闼婆咒语,即依阿闼婆吠陀所制定、能伤害他人的咒语。楔咒语,即为了杀死仇敌,将硬木楔诵咒后打入地下的咒语。药方应用,即毒药的使用。蛇曼荼罗,即为阻止蛇入内而结曼荼罗的咒语。其余一切,其义自明。

彩画屋品第五竟。

1025-11161025-1116. 园品与孕妇品,其义自明。

第八 童女品

一、第一学处之解释

1119第八品的第一条:“最初之二大在学尼”,即《胎中品》(波逸提1067等)最初所说的两位在学尼。其意为:应唯称“在学尼”,若于授戒等羯磨中以别名称呼,则该羯磨无效。

1167第十一:“别住比丘的舍欲”。其意为:由已行别住、由种种别住、由已出罪的比丘舍欲,或仅由表明欲即可。

1168“已起座者”一句,是显示:若(别住比丘)以“今我不作羯磨”而放弃职责,即使身在集会中未起座,也不应对其作羯磨。故说“未舍欲、未起座者”。然而,巴利圣典中一般说“集会未起座者无犯”,且在《布萨犍度》中说:“诸比丘,除集会未起座者外,不应以别住清净施作布萨”(《大品》183),其注亦说:“所谓别住清净施,从集会起座之时起即不得行,唯于未起座时方得行”(《大品》注183)。因此应知:若以“我不作羯磨”而放弃职责,即使坐着,也可对其作羯磨。其余文义自明。

童女品第八已完结。

1181伞盖品,义理自明。

小事注释法已完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