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大结合复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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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大品

施设分别的解释

“清净随从”是指完全清净、诸漏已尽的随从。“法蕴之身”是指由戒、定、慧、解脱、解脱知见所组成的法蕴之身,这里与“教”相关联。“其”是指被结集收摄的那个“随从”。“先前已来的理趣”是指过去已作的裁决。

1对“已作之义”的指示——“彼”这个词:它与“世尊”等词同格,所说的意思是,世尊通过某一条律制而成为已作者、增上者、明显可知者。为了显示那条律制连同祈请的意义,所以说“彼……制定了律制”。其中,“律制”就是作为律的制定。

“知者、见者”这两个词,因为律的增上性,先按那里所说的方法把含义连接起来;现在再按经教的方法来显示:虽然“智”和“见”这两个词都是智慧的异名,但为了显示它们依种种差别在不同对象上生起,所以依三明、依六通与无障智、依一切知智与肉眼、依证悟慧与教说慧来连接其含义,接着说出“再者”等话。其中,“依宿住等”是指依宿住智和漏尽智。“依证悟慧”是指依圣道慧。“依教说慧而见”是指依教说慧,如实看见应说之法、应说的方式,以及应受教化的有情的志向、随眠、行、胜解等种种差别。“阿拉汉”是指已杀敌、已断辐,以及应受资具等,所以称阿拉汉。“正等觉”是指正确、自己觉悟诸谛,所以称正等觉。或者,应当知道这里也可以依四无畏来连接:了知障碍法的是“知者”,照见出离法的是“见者”,已杀烦恼敌的是“阿拉汉”,正确、自己觉悟一切法的是“正等觉”。

另外,也可以这样理解:因为了知处与非处等的差别,因为看见众生随业投生,因为断尽了一切烦恼和习气而称为阿拉汉,因为对应当了知等种种法,从应当了知等角度无颠倒地觉悟,所以称为正等觉。或者,因为对过去、现在、未来三时都有无碍的智慧而了知,因为身业等三种业都跟随智慧而行、被正确地运作而看见,因为通过断除的圆满——它能证明戏论等不存在——而称为阿拉汉,因为一切知性——它是不退失欲等的原因,能成就无尽的辩才——而称为正等觉。应当这样依十力和十八不共佛法来连接理解。

2问与答:就是对提问的回答。此处,就是在这个问答里面。唯于中印度制定:因为只有在中印度那个地方,按照前面所说的事例,违犯才会有罪产生。调伏事语,就是关于调伏事缘的论述;或者,这就是原文。

“以身犯罪”是说:在前期阶段,以染着心为因缘,生起身表之后,犯下被称为心生起的罪。表虽然是由心生起的,但因为心里想要达成的目的要靠身表来完成,所以说“由身门犯罪”。这句话是就所犯之罪不可能变成无罪这一点来说的,并不是就止息争吵等来说的。

3“由古昔大长老”是指住在锡兰岛的大长老们。“所安置”是指在把典籍汇编成册的时候被收录进去。因为这种把典籍载入册子的结集,就相当于第四次结集。在《两分别》里,三十二种分本身就是很容易了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