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. 七百篇复注

21 段

十二、七百犍度

十事论之解释

446在《七百犍度》中,“被舍弃的摩尼、黄金”是指依“舍金银学处”而被禁止的摩尼与黄金。其中,“摩尼”一词摄尽一切恶作事,“黄金”一词摄尽一切波逸提事。“以比丘数”即依比丘的计数。

447“随烦恼”:因不令照耀而使成染污,故称随烦恼。“雾”即雪。“烟与尘”即烟尘。此处前三种是未现前的随烦恼,而“罗睺”应知是就已现前的随烦恼而说。沙门、婆罗门不炽燃、不照耀、不辉耀:即不以功德之威光炽燃,不以功德之光耀照耀,不以功德之辉耀辉耀。未远离谷酒、果酒:即未远离饮用五种谷酒与四种果酒。

“被无明遮蔽”:指被无明所遮障、覆盖。“喜爱可爱色者”:指对可爱色、悦意色喜爱而满足。“接受”:即执取。“无见者”:指盲目愚人。“有尘者”:指带有烦恼尘垢者。“如兽”:即如同野兽。“于彼彼境或存在中引导者”名为“导引”,这是渴爱的别名。与它共存者,称为“有导引者”。

448他对大众这样说:(相应部义释3.4.362)据说他如此思惟:“善男子们出家时,是舍弃了子女、妻室和金银之后才出家的,他们不可能再去执取那些已舍弃而出家的东西。”他把握住这一道理,便说出“诸尊者,请勿如此”等语。“你应一向持守此”:意即对于这种五欲乐的安立,你应一向持守“此非沙门法,非释子法”。

“草”:即覆盖精舍的草。“应寻求”:当草顶或砖顶的房舍破损时,应前往令其建造者处,告知:“你们所建造的精舍漏雨了,无法在那里居住。”人们若能做到,便会去修造;若不能,则说:“你们自己请木匠来建造吧,我们会吩咐他们。”待建造完成后应告知他们,人们便会给予木匠应得的物品。若精舍没有所有者,也可通过托钵的方式告知他人,之后进行建造。这是就此而说“应寻求”。

“木材”:当精舍的椽子等处破损时,应为此寻求木材。“车”:应寻求居士已造作或临时制作的车。不仅限于车,其他诸如斧、锯、锄等工具也可如此寻求。“人”:应依手工活寻求人。若对某人说:“贤友,你能提供手工活吗?”若对方说:“尊者,我能提供。”则可令他做任何所需之事:“你在此做这个与那个。”“然而,村长,我不以任何方式说”:即对于金银,我不以任何理由说应寻求。

449“作了恶”:即造作了不善之事。

450“阿霍刚”:是那座山的名称。

451“应预先前往”是指比丘们为平息该诤事而聚集之处,我应最先前往。“他们到达了”指他们已抵达。

452“将成为无盐的”是指饭或菜将缺乏盐味。“已准备”是指一切所需资具已备办。或读作“未准备”。

453“他们逆流而上”是指登船后逆流而行。“东方人”是指居住于东方地区之人。

454“贤友,难道你不是已满二十夏的长老吗?”:即贤友,难道你不是已满二十夏、不再需要依止了吗?为何那位长老要驱摈你呢?他们表明此意。“我们依止长老”:意即虽然我们年长,但我们将尊奉这位长老而安住。

455由于慈心仅是色界定的自体,故称之为“小筏住”,其意即为“小住”;又因其微浅而不深,故又称“浅显住”。“空住”:这是就通过空门而证得的果等至而说的。

457“在经分别中”:即在分别句中。“与此盐一起”:即与先前所受之盐一起。因为此处并非指终生受持或当日所受,故这是就“角盐净许”中所说的角盐而言。因为那是先前接受后以角运持,并非当日所受。“唯当日所受为时药”:这是就与角盐混合而食用的无盐食物而言。“与布萨相关”:即与布萨相关连,亦即布萨犍度中所说。“超越”即过越、违越。对于律的过越称为“律过越”。“作其量度者”:即对于与缘俱之坐具所规定的量,而作无缘之量度者。此处其余内容容易了知。

七百犍度解释终了。

“由二品所摄”:即由名为小品和大品的二品所摄。“有二十二类”:大品有十类,小品有十二类,故有二十二类。“于教法中”:即于大师的教法中。“所说的犍度”:应如此结合。

如此,于律注《普悦意》的《显明要义》中

小品解释终了。

礼敬彼世尊、阿拉汉、正自觉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