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 念处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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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念处论

念处论注释

34现在,在说完等首论之后,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神变,藉由显示七种随观差别,而说起了以经为引的念处论,这是对它前所未有的义理注释。其中,在经文部分,「四」是数目上的限定,以此显示念处的范围:不低不少。「这些」是指即将指出的内容。「比丘们」是对听法众的称呼。「念处」一词有三种含义:念的行境,由于导师在三种行道弟子中超越了瞋怒与偏爱,以及念本身。在“比丘们,我将说四念处的集与灭”等经中,念的行境称为「念处」。其义为:由于它而安住,所以叫做「处」。何者安住?念。念的处所,即是念处。

在“有三种念处,圣者所修习,圣者修习已,导师堪能教诫众”(《中部》3.304, 311)中,由于导师对于三种行道弟子超越了瞋怒与偏爱,故称为「念处」。其义为:应被安立,故为「处」,即应令其运转的意思。何者应被安立?念。念的安立处,即是念处。而在“修习多作四念处,则圆满七觉支”等经中,念本身即称为「念处」。其义为:由于它安住,故为「处」,即现起、切入和运作的意思。念本身即是处,故称念处。或可这样理解:以忆念之义为念,以现起之义为处。如此,念也是它,处也是它,故称念处。此处所指的正是这个意思。若是这样,为何说「念处」为复数?因为念有许多种。由于所缘不同,这些念是众多的。

「哪四种」是出于希望解说而提问。「在此」指于此教法中。「比丘」:因为观察轮回中的怖畏,故称为比丘。其余词句的义释,已于闻所成智论中,在关于道谛解说的注释处说过了。

然而,世尊为何只说四种念处,既不多也不少呢?这是为了随顺所应度化者的利益。对于贪行者、见行者、止行者与观行者,根据其根性的利钝差别而分别为说:为钝根贪行者,以粗显的身为所缘的身念处是清净之道;为利根贪行者,则是以微细的感受为所缘。为钝根见行者,以不太深细的心为所缘的心念处是清净之道;为利根见行者,则是以深细的法为所缘。于是止行者中,为钝根者,第一念处——以易取的相为所缘——是清净之道;为利根者,因其不执著粗显的所缘,故以第二念处为清净之道。于观行者中,为钝根者,以不太深细的所缘为对象的第三念处;为利根者,则以深细的所缘为对象的第四念处。因此,只说四种,既不多也不少。

或者,是为了断除净、乐、常、我的颠倒想。身体本是不净的,而众生却被‘净’的颠倒所迷惑。为令他们断除这种颠倒,通过显示身体的不净性而宣说第一念处。同样地,在那些被执取为乐、为常、为我的受等之中,感受是苦,心是无常,诸法是无我,但众生却被‘乐’、‘常’、‘我’的颠倒所迷惑。为令他们断除这些颠倒,通过显示其苦等性质,而宣说其余三种念处。如此,只为断除净、乐、常、我的颠倒想,所以说四种念处。应知,不但为断除颠倒,也为断除四暴流、四轭、四漏、四结、四取、四恶趣,以及为遍知四种食,而只说四种。

3535. (a) 在经的解说中,「地身」是指此色身中的地界。然而,由于整个身体中地界众多,为了总括一切地界,故以集合义称为「身」。「水身」等也是同样的道理。又因头发等所成的「身」种类繁多,故采用「发身」等说。至于肾脏等,因其是各个分立的有限部分,不堪称为「身」,故不采用,应如此理解。

关于“乐受”等,“乐受”指身体的或心理的乐受,“苦受”也是如此。而“不苦不乐受”唯指心理的舍受。“有染的乐受”,即六种依于世俗的喜受;“无染的乐受”,即六种依于出离的喜受。“有染的苦受”,即六种依于世俗的忧受;“无染的苦受”,即六种依于出离的忧受。“有染的不苦不乐受”,即六种依于世俗的舍受;“无染的不苦不乐受”,即六种依于出离的舍受。

“有贪心”等义,如《智论》所说。

“其余的法”:指除去身、受、心之外,其余的三地诸法。“于一切处,以彼智”:即以彼七种随观智。而此处中间未明之义,即如前各处已说之义。

《念处论》的注释完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