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5. 随眠品复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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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眠品

《人士经》的注释

14在第二部经的第四部分里,“两边”就是两方面。“俱分解脱”是按部分、整体和残余的方式,从两部分得到解脱。“由两部分”用的是工具格,这里也当作依格复数来用。应当知道,这个规定要按“反复”等方式来理解,所以经文才说“由无色定”等等。依据这一点,三藏小那伽长老的主张是:“由定得到镇伏解脱,由道得到断除解脱,因为这样从两种解脱而解脱,所以叫俱分解脱。”三藏大护长老的主张是:“因为从名身和色身得到解脱,所以叫俱分解脱。”三藏小无畏长老的主张是:“一次由定得到镇伏解脱,一次由道得到断除解脱,因为这样两次得到解脱,所以叫俱分解脱。”应当看到,这三位长老的说法被合在一起总摄了。其中,第一种说法是说“由两部分解脱”,所以叫俱分解脱;第二种说法是说“从两方面解脱”,所以叫俱分解脱;第三种说法是说“由两部分、两次解脱”,所以叫俱分解脱,这就是它们之间的差别。“解脱”是指从烦恼中解脱,或者是指由镇伏烦恼和断除烦恼而从身解脱。

这里说的“他”是指俱分解脱者。在这里,色界第四禅虽然也像无色界禅那样,被称为具有两支、达到不动,但以它作为基础而证得阿罗汉果的人,并不叫俱分解脱,因为他还没有从色身解脱。那第四禅只是从烦恼身解脱,不是从色身解脱,所以从它出定后证得阿罗汉果的人,也不叫俱分解脱。因此说“通过四种无色……而成为五种”。“无色定”一词是属格,表示简别。所谓“证得阿罗汉果的不来者”,是依照他过去的情况而说的,因为已经证得阿罗汉果的人就不再叫不来者了。在说明了“有色见色”等以灭尽定为终点的八解脱之后——

阿难,当比丘以身触证这八种解脱而安住,并且以智慧看见之后,他的诸漏就灭尽了。阿难,这就叫做俱分解脱的比丘。

虽然在《大因缘经》(D. Ni. 2.130)中也有这样的说法,但那是以最殊胜的俱分解脱来说的。而在这里,为了含摄一切俱分解脱,先说了“有五种”,接着又说:“然而此处的经文……是依证得八解脱者而引出的。”在《中部·枳吒山经》(M. Ni. 2.182)中:

比丘们,什么样的人是俱分解脱的人呢?比丘们,在这里,有一类人超越了诸色,亲身触证那些寂静的无色解脱而安住其中,并且以智慧照见之后,诸漏已经灭尽。比丘们,这样的人就称为俱分解脱的人。

按无色定来说,有四种俱分解脱,而其中最殊胜的那一种,则是根据前面所说的特征来成立的。因为在上面所说的五种当中,前四种还没有进入以禅定为顶点的灭尽定,所以只是方便说为俱分解脱。证得八等至的不来者,进入灭尽定后再出来,增长观智而证得阿罗汉果,这才是真正意义上最殊胜的俱分解脱。

“哪一类人”等,是《人施设论》的经文。其中,“哪一类”是提问的说法。“人”是就不同于他人的特征而应当问的说法。“在这里”指在这个教法中。“某一类”就是某一种。“以身体触证八种解脱而安住”:就是进入八种等至之后,从名身获得而安住。“又以慧看见之后,诸漏已尽”:就是以观慧看见行所摄的诸法,以道慧看见四圣谛之后,四种漏也都已尽。“看见之后”是因为见而尽。并不是以慧直接看见漏,而是因为见的缘故而尽,所以说“看见之后已尽”,因为尽依赖于见。这样,见被说成是漏尽的前行。

“慧解脱”是指:他特别地只依靠慧而解脱,不是依靠作为其基础的、被称为八解脱的那种更殊胜的定而解脱,所以叫慧解脱。这是指那位尚未证得八解脱、但已从一切漏中完全解脱的圣者。即使已经证得色界禅那的解脱,他也不是依靠更殊胜的定而解脱,因此不因为他而成为俱分解脱——这个意思前面已经说过。可是,只要有无色界禅那中的任何一种,他就确实可以称为俱分解脱。因为以八解脱中的一部分就足以获得这个名称,所以他也被称为八解脱的获得者。整体性的说法也可以用在部分上,就像“剑床”那样。这是由于无余地断尽诸漏。这里说“否定八解脱”,只是就慧解脱者不具备八解脱这一点来说,并不是否定作为其中一部分的色界禅那解脱。这样,即使没有无色界禅那的那一部分,也不构成对八解脱的否定,这个道理就成立了。因为只要有无色界禅那中的任何一种,就可以称为俱分解脱。

“触达其际而证得”:意思是在所触达者之中、在触达的尽头,也就是以诸无色禅那为触达之后紧接着的那个时刻,这是它的意旨。这里是用业格来表示完全相续的关系。所说的就是:那应当被证得的,正是在触达之后紧接着的时刻,以证得的方式去证得;或者像“坐在一边”这类说法一样,这是中性的表达方式。因为一个人如果通过无色禅那,以镇伏解脱从色身和部分名身中解脱出来,那么对他来说,被称为“灭”的解脱虽然已经被审察、被显示出来,却还没有以身作证。然而,当他以灭为所缘,并且某些漏已经被断尽时,那灭就被他证得了。因此,他对应被证得的灭,就像已经审察过的那样,以名身去证得,所以被称为“身证者”,但不被称为“解脱者”,因为还有一部分漏没有断尽。因此说:“先触禅那之触,之后证得灭、涅槃。”这样,身证者共有五种:四种是从四种无色等至的每一种出定后,观照诸行而达到身证状态的人;一种是从灭尽定出定后,证得最上道的不来者。正如《阿毗达摩义注》中所说:“对于身证者,也是同样的道理。”这里说的“某些漏”,是指被较低阶段之道所断除的漏。

“见至者”是指:在被称为“见”的预流道智之后无间到达。也就是说,紧接其后而到达。也有写成“因为已见,所以到达”的读法。这里是在说明:通过被称为四谛之见的见,而到达了灭。因此说“诸行是苦”等。其中,“以慧”是指以道慧。从初果位开始,直到最上道位,都叫见至者。因此说“他也像身证者一样有六种”。不过也要知道,就像慧解脱者那样,这种干观者在出四种无色禅那之后证得见至者,共有四种,加上前面那种,一共五种。对信解脱者来说,道理也是一样。“此是苦”:苦只有这么多,不会超出这个范围。他如实了知:除了渴爱,五取蕴就是苦谛。因为渴爱能生苦、能令苦产生,苦从它集起,所以他如实了知“这是苦集”。又因为这苦和集,到达涅槃后就灭尽,不再生起,所以他如实了知“这是苦灭”。而圣八支道通向那苦灭,所以他如实了知“这是通向苦灭之道”。到这里,显示的是在不同刹那中对诸谛的确定。现在为了显示在同一刹那中也是如此,就说“如来所宣说”等。“如来所宣说”是指如来在菩提树下所通达、所知、所显明的法,也就是四谛法。这些法被善见,被善行,也就是被慧好好地行持。这个人就是这样的见至者。

所谓“信解脱”,就是靠相信而解脱。这里要说明的是:即使一个人还没有从一切方面彻底解脱,仅仅凭信心也可以算是解脱。或者说,“信解脱”的意思是“以信心而决意信受”。对于信者,是这样相信的人:“这条道路必定能导致漏尽,因为是正自觉者所宣说的。”那么,他们在断除烦恼这一点上有没有差别呢?没有差别。那为什么信解脱者达不到见至者的程度呢?因为入道方式不同。见至者在入道时镇伏烦恼,稍微用点力、不太困难、也不怎么费力就能镇伏;而信解脱者却要艰难、吃力、费很大劲才能镇伏。所以信解脱者达不到见至者。因此说“此人的……”等等。所谓“对于信者”,就是如此相信:“这条道路必定能导致漏尽,因为是正自觉者所宣说的。”然而,由于他依无常随观等断除常想而修习,前后看到差别,因此在各处也有现证,所以说“如信者”。剩余两词只是同一个意思的异名。在这里,以“前分道修习”这句话,说明了由于入道方式不同,见至者和信解脱者有慧的差别。在《阿毗达摩注》中也说:“他们在断除烦恼上没有差别,在慧上确实有差别。”说了之后,又说:“正因为入道方式不同,信解脱者达不到见至者,这是确定的结论。”

所缘被如实持守、确认,这就是法,也就是慧。那被称为慧的法,因为力量强盛而成为先行者,并随之被随念,所以叫法随行者。因此说“法……”等等。“以慧为先导”就是以慧为主。“随念信,修习以信为先导之道”这个道理,也是用同样的方法来指示的。“令慧运行”就是慧运行者,意思是使慧殊胜地生起。因此说“修习以慧为先导的圣道”。或者,慧使修行人运行,引导他朝向涅槃,所以叫慧运行者。“信运行者”也应依同样的道理来理解。“俱分解脱等论”是指从入门开始,对俱分解脱等应当讲述的内容。因此,由于《清净道论》中已经阐述,这里的意义也应依《清净道论疏》中所说的道理来理解。

《补特伽罗经》的注释到此结束。

5. 《水喻经》注释

1515. 第五经中,“一向黑者”指的是被称为无有论、无因论、无业论的决定邪见法。因此说“这是针对决定邪见而说的”。这样的补特伽罗,由于这个原因,一旦沉没,就永远沉没了。因为对于他来说,确实不存在再从这种生存状态中浮出的可能——就像末伽梨瞿舍利等人所说的那样。他愈往下沉,就只是以地狱之火为食。“善哉,于善法有信”,意思是:对善法有信心,这被认为是善得的,于是浮出;他仅仅凭那一点善法,就叫做浮出。“善哉,有惭”等处也是同样的道理。“滤布”是指洗染匠过滤碱水或过滤酒用的布。这样的补特伽罗,就是依“善哉,有信”等这些信等善法浮出一次之后,又因为退失这些善法而再次沉没,就像提婆达多等人一样。提婆达多虽然修成了八等至和五神通,却因为与诸佛为敌,从这些功德中退失,犯下出佛身血和破僧的业,身坏命终时,在第二心刹那,死心之后无间便投生到地狱。拘迦利诽谤了两位上首弟子,投生到红莲地狱。

“不减退也不增长”,意思是:在能力还不够的时候不减退,在能力已经足够的时候也不增长。这个道理,无论在家人还是出家人身上,都应该说明。因为有些在家人,在能力还不够的时候,就让人固定每半月供养饭食,或者安排整个雨季的供养;后来即使能力足够了,也只是继续维持每半月供饭这类程度而已。出家人也一样,最初能力还不够的时候,受持读诵或头陀支;后来因为有智慧、具足强盛的精进力,能力足够了,却不再做比这更进一步的事。像这样的人,就是依靠这些信等法而浮出来、站住了,所以叫“浮出而住立者”。“浮出后即渡越”,说的是斯陀含这种人:因为烦恼变得微薄,奋起而朝向该去的地方前进,所以叫“渡越”。

“到达立足处”这句话,是针对不来者说的。这七种人,是用水的比喻来说明的。据说,有七个徒步经商的旅人,走在长途路上,在半路遇到一条涨满水的河。他们当中,第一个下水的人怕水,刚下水就在那里沉了下去,再也站不起来,必定成了鱼鳖的食物。第二个在下水的地方沉下去,浮起来一次,接着又沉下去,再也浮不起来,就在水里成了鱼鳖的食物。第三个沉下去又浮起来,站在河中间,既回不到这边岸,也到不了对岸。第四个浮起来站住后,眺望上岸的渡口。第五个眺望上岸的渡口后,就向前游去。第六个看到那个渡口,游到对岸,站在齐腰深的水里。第七个到了对岸,用香粉等沐浴,穿上上等衣服,涂抹芳香涂香,佩戴青莲花环等饰物,用种种装饰打扮得庄严华美,进入大城,登上高楼,享用最上等的饮食。

在这里,这七种人就像那七个徒步的商旅,轮回就像那条河。第一个人怕水,刚下水就沉了下去,这就像邪见者沉没在轮回里。沉下去又浮上来的人,就像因为信心等善法生起而浮出水面,又因为那些善法退失而再次沉没的人。站在河中间的人,就像因为信心等善法还能维持而安住的人。望着对岸渡口的人,就像入流者。向前游渡的人,就像一来者,正从烦恼欲的漩涡中游过去。游过去之后站在齐腰深水里的人,就像不来者,因为他的法性不再退转。洗完澡、登上对岸、站在陆地上的人,就像已经越过四种瀑流、站在涅槃这坚实陆地上的漏尽者。站在陆地上的人进城、登上楼阁、享用最好的饮食,这就好比漏尽者进入以涅槃为所缘的等至中安住度日。应当这样理解。

《水喻经》的注释到此结束。

6-9. 《无常随观经》等经的注释

16-19在第六经的注释里,先说了“这里讲的是等首”,这样分析了等首的含义之后,为了指出这里真正要说的内容,就说了“它有四种”等等。以疾病为因缘的等首,叫病等首。其余几种也是同样的道理。“仅以一击”就是在同一时刻的意思。有人在眼病等某一种病存在时,心想“我要不等病好就证得阿罗汉果”,于是开始修观。结果他证得阿罗汉果和从疾病中脱身恰好同时发生,这种人就叫病等首。“威仪的结束”是指转入另一种威仪。有人在站立等威仪中,选定其中一种,心想“我要在不改变这种威仪的情况下证得阿罗汉果”,于是开始修观。结果他证得阿罗汉果和改变威仪恰好同时发生,这种人就叫威仪等首。至于“寿等首”,这里的意思是:在《无碍解道》所说的十七种“首”中——“障碍首是慢,执取首是见,散乱首是掉举,烦恼首是无明,胜解首是信,策励首是精进,现起首是念,不散乱首是定,见首是慧,转起首是命根,死首是解脱,诸行首是灭”——其中“转起首”和“烦恼首”这两种首才是这里所指的,因为经文说“漏尽的灭尽和寿命的灭尽同时发生,没有先后”。在这两者中,烦恼首由阿罗汉道灭尽,转起首即命根由死心灭尽。在这里,灭尽无明的心不能灭尽命根,灭尽命根的心不能灭尽无明。灭尽无明的是一个心,灭尽命根的是另一个心。如果有人这两种首同时灭尽,他就叫寿等首。

那么,这怎么会是同时的呢?因为时分的均等。在某个时分生起道的时候,入流道有五种省察,一来道有五种,不来道有五种,阿拉汉道有四种,共十九种省察智。安住在这第十九种省察智之后,沉入有分而般涅槃的人,正是由于这种时分的均等,这两种“首”的灭尽才同时发生。因为带来时分均等的道心,它无间应当完成的省察时分,也就是烦恼灭尽的时分,这样说才合理。依据“当解脱时,便生起‘已解脱’的智”这句话,烦恼的灭尽可以说是通过省察的完成而达成的。因此,应当通过这种时分转起的均等,来理解烦恼灭尽与寿命灭尽的均等。所以他说“然而因为他的……所以这样说了”。

没有越过寿命的中途,就在中途通过烦恼的般涅槃而般涅槃,这叫中般涅槃者。因此说“在五净居天中”等等。所谓“中途”,是指在无烦天等当中,无论生在哪里,就在那里的寿命中途。触及寿命的中途、越过之后,在那里般涅槃,这叫生般涅槃者。因此说“就在那里”等等。不需要加行、不需要功用、不需要策励、不费力,因为根器锐利而轻松地般涅槃,这叫无行般涅槃者。因此说“就在他们当中”等等。“就在他们这些人当中”是限定范围的属格。“不需要功用”是指不必强猛加行,只费很少力气。有加行、有功用力,辛苦地般涅槃,这叫有行般涅槃者。因为向上流去的状态,说他的贪爱之流和轮回之流向上;或者因为向上走之后才能获得,说他的道流向上,所以叫上流。以结生的方式前往阿迦腻咤天,所以叫至阿迦腻咤者。

在这里要明白有四种情况。有一类人,从无烦天开始,依次经过四层天界,最后到达阿迦腻咤天而般涅槃,这叫做“上流至阿迦腻咤者”。这个人在无烦天住了一千劫,没能证得阿罗汉果,就去了无热天;在那里住了两千劫,还是没能证得阿罗汉果,就去了善现天;在那里住了四千劫,仍然没能证得阿罗汉果,就去了善见天;在那里住了八千劫,依旧没能证得阿罗汉果,就去了阿迦腻咤天,在那里住着,最终证得了最高的道果。有一类人,从无烦天开始,到了第二层或第四层天界就般涅槃了,这叫做“上流非至阿迦腻咤者”。有一类人,从欲界死后,直接投生到阿迦腻咤天而般涅槃,这叫做“非上流至阿迦腻咤者”。有一类人,在下面四层天界中,随投生到哪里,就在那里般涅槃,这叫做“非上流非至阿迦腻咤者”。

这些在无烦天投生的人,如果刚投生就般涅槃、还没到寿命中途就般涅槃,这类中般涅槃的有三种;生般涅槃的有一种;上流的有一种,一共五种。再按无行般涅槃和有行般涅槃来分,就成了十种。无热天、善现天、善见天也是这样,各有十种,四个十种合起来就是四十种。但在阿迦腻咤天没有上流者,中般涅槃的有三种,生般涅槃的有一种,共四种;再按无行般涅槃和有行般涅槃来分,就成了八种。这样,不来者总共有四十八种。第七等经里则没有什么可再说的。

《无常随观经》等经的注释到此结束。

第10篇《不退事经》的注释

2020. 在第十经中,“无十年事”是因为省略了“等”字,所以这里成了略称,因此说“无十年等事”。“无十年”就是现在这个十年已经不存在了。“问题”是指想要了解的意义。为了表明“他不再有十年,这只是他们的想法”,所以用了“据说”一词。“无十年”只是一个名称。为了说明就像“无蜂”等状态和“无九”等状态一样,都是内心所想要的,便说了“不唯”等文句。“在村中游行”:就是为了乞食而在村里行走。这不是外道的称呼,因为他们没有这样的特征;即使在佛教中,对有学圣者也不用这个称呼,更何况对凡夫。然而,为了显示这是谁的称呼以及是什么原因,便说“这是诸漏尽者的”等。因为他那不再受生的状态,是现量可见的原因。而经中出现的其他内容,则是辗转传承而来的。

对学正确地受持,就是学的受持。然而,应当理解这是就它的圆满而说的,所以说“在三学的圆满中”。或者,对学从最初开始就正确地守护,就是学的受持。而从意义上说,这是以圆满来限定的,因为不守护时就完全不存在,守护时则能圆满。有强盛的欲求,就是坚定的欲求。未来,指的是紧接着将要到来的日子等时间,不是指未来的生命存在,所以说“在未来的第二天等日子里也是”。对于正在圆满学的人来说,在那里面有固定的信赖和不曾消退。对三界诸法以无常等相加以正确审察,就是法随观,所以说“这是观的同义语”。于调伏渴爱中,就是在观坏灭智之力所成就的渴爱镇伏中。于独处中,就是在远离群体杂染与烦恼杂染所成就的独住中。于发勤精进中,就是在正勤的策励中。然而,那完全是对精进的增长,所以说“于身精进与心精进的圆满中”。于念及警觉中,就是具念而行与具正知而行。因为正是以念与正知之力,发勤精进才能成就。于见通达中,就是以道正见而彻见,所以说“在道见中”。

《无十年事经》的注释到此结束。

《随眠品》的注释到此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