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 入出息相应义注

45 段

10. 入出息相应

一法品

1. 一法经注释

977在《入出息相应》的第一经中,“一法”即指一个法。此处其余应说的内容,在《清净道论》(第1卷215节)“入出息念业处解说”中,已以种种方式全部予以说明。

6. 阿利吒经注释

982第六经中,“应修习否”意为“你们应修习否”。“欲贪”指对五种欲功德的贪染。“于内于外诸法中”即于内、外十二处法中。“嗔想已善调伏”:与嗔相应的想已妥善调伏,即已断除之义。以此,他说明了自己的不来道。接着,为显示阿拉汉道的观,他说“他念息出息出……”等。

7. 大劫宾那经注释

983第七经中,“动摇性”或“颤动性”,二者皆指移动。

8. 灯喻经注释

984第八段中,「身体不疲劳,眼也不疲劳」:因为修习其他业处时,身体会疲劳,眼睛也会受损。修习界业处者,身体会疲劳,如同被塞入机器中受挤压。修习遍业处者,眼睛会颤抖、疲劳,仿佛要凸出脱落一般。然而,修习此业处之人,身体既不疲劳,眼睛也不受损,故如此说。

「一切色想」等文句为何而说?难道于入出息念中,可得到去除遍的机会吗?三藏小无畏长老说:“因为入出息之相显现时,犹如星宿、珍珠串等相,所以此处可得到去除遍的机会。”三藏小龙长老说:“实不可得。”若不可得,为何于此采纳圣神变等分类?乃是为了显示功德利益。因为,凡希求圣神变、四色界禅那、四无色定或灭尽定的比丘,皆应善加作意此入出息念定。譬如,某城可从四方运入货物,货物须由四座城门进入城中,于此,附近村落亦得利益——此正是该城之利益。同样地,这些圣神变等分类,正是修习入出息念定的功德利益:当入出息念定以一切方式修习时,瑜伽行者便能成就这一切,为显此功德利益故而作是说。关于「和乐」一词,为何未提“他”?因此语境中“比丘”并未出现。

9. 毗舍离经注释

985第九,于毗舍离(Vesāliyaṃ):这是一座以阴性词称呼的城市,名为毗舍离。此城经由三次扩建城墙而变得宽广,故称毗舍离。应当了知,此城在正自觉者成就一切知智时,即已达至一切方面的圆满。如此指出乞食村落后,复说住处:“于大林的重阁讲堂”。此处,“大林”是指自然生长、非人工种植、有明确边界的广大树林。然而,迦毗罗卫附近的大林,则与雪山连成一片,无有边界,直通大海。此处所说大林并非如此,而是有边界的广大树林,故称大林。重阁讲堂,应知即是在依大林所建寺院中,拥有尖顶屋,以雁翎叠瓦式建造,诸方完美,作为世尊的香室。

「以种种方法说不净论」:是以种种理据,开示旨在显示不净相、能摧破对身欲贪的教导。即如所说:“于此身中,有发、毛、爪、齿……乃至……尿。”这是说什么呢?“诸比丘,于此仅一寻长的躯骸中,无论以何等行相遍寻,都绝不见任何净妙之物——哪怕是一丁点珍珠、摩尼宝珠、琉璃,乃至沉水香、旃檀香、番红花、樟脑、香粉等,唯见种种极其恶臭、可厌、不吉祥的发、毛等不净。因此,不应于此生起欲贪。即使生于头顶这等最高处的头发,亦是不净、不洁、可厌的。其不净、不洁、可厌之相,应从颜色、形状、气味、依处与位置五个方面知解。毛等亦复如是。”此处唯是略说,详细解释应依《清净道论》所述的方法来理解。世尊即如此对每一身分以五种方式剖析,以种种方法说不净论。

「称赞不净」:指以膨胀相等为例,安立不净论的母论之后,通过分别解说而予以分析、称赞,称为“称赞不净”。「称赞不净修习」:不论于内在的发、毛等所缘,还是于外在的膨胀相等所缘,于内外诸所缘中,执取不净相而生起的心,其修习、增长与培育,即显示此不净修习的功德利益,称扬其功德,名为“称赞不净修习”。正如所说:“诸比丘,修习不净的比丘,于发、毛等所缘或膨胀相等所缘,得初禅——舍离五支、具备五支、具足三种善、成就十种行相。他依止此名为‘初禅’的心之伏藏,增长观,最终证得最上义——阿拉汉果。”

「诸比丘,我欲独处半月」:意为“诸比丘,我欲独自隐退半月,独处禅思,一人而住。”「除那位送食者外,任何人不可近我」:那位比丘不需自己开口言说,而专为世尊前往有信心的信士家,取来备好的团食。除这唯一送团食的比丘外,我不应被其他任何比丘或居士所接近。

为何世尊会这样说呢?据说在久远以前,有五百位猎鹿人,他们用粗大的棍棒与网罗包围森林,满怀欣喜,终生唯以捕杀鹿鸟为业,死后堕入地狱。在地狱受完苦后,由于过去所作某善业,又投生为人。依于善法助缘,他们全都得以在世尊座下出家并受具足戒。然而,他们根本恶业的果报尚未成熟,因此后后的思心所在那半个月中,藉由自己或他人的行为,获得了断命的机会。世尊洞察了这一点,而业果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。这些比丘当中,既有凡夫,也有入流者、一来者、不来者和漏尽者。其中,漏尽者已无结生;其余圣弟子已确定去向,决定生于善趣;凡夫的去向则是不定的。

于是,世尊这样想:“他们对自己有身的欲贪尚存,怖畏死亡,如此便不能净化未来的去向。那么,为了令他们舍断欲贪,我就为他们宣说不净的法义吧。听闻之后,他们对有身的欲贪便会消退,从而净化去向,取结生于天界。这样,他们在我座下的出家便有了真实的义利。”因此,为饶益他们,世尊是以教授业处的方式宣说不净论,并非以赞叹死亡、美化死亡为目的。说法已,世尊又思惟:“若这半月间比丘们见到我,必定来报:‘今日死了一位比丘,今日死了两位……乃至……今日死了十位。’而这业果是我或其他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。我听到后又能做什么呢?听到这些无益、不幸和毁灭的消息,于我又有何益?也罢,我就不与比丘们会面了。”所以世尊才这样说:“诸比丘,我欲独居半月,除送团食者外,任何人不得前来接近我。”

另有人言:“为免于遭受非难,他如此说后便去独居。”据说,外人会这样讥嫌世尊:“这个人自称‘我是全知者、正法的无上转轮王’,却连自己的声闻弟子互相残杀都无法阻止,还能作什么呢?”那时,有智慧的人便会说:“世尊正独处静修,不知此事,也无人告知。若知,必出而阻止。”然而,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,前述的理由才是此处真正的起因。“绝无一人”:这里的‘assudhā’仅是一个填充词,或为表强调的不变词,意思是:绝无任何人前往谒见世尊。

由于颜色、形状等多种原因而有差异,故称为「种种差别」。所谓「种种差别的混杂」,即指以种种方式杂乱地混合在一起,此即所要表明的意义。那指的是什么呢?就是「修习不净」这种精勤,此精勤专修即是「种种差别」。「精勤修习不净而住」:即精进专修于不净观而安住。「感到逼恼」:即以此身为苦,心生逼恼。「感到羞愧」:即极为羞惭。「感到厌离」:即生起深切的厌离心。「寻找夺命刀」:即寻找能断送性命的刀子。他们不仅自己寻找刀子结束自己的生命,还主动去亲近一个扮成沙门的屠夫,对他说:「贤友,请您好好帮我们断除这性命吧。」在这件事中,那些圣者们既没有自己杀生,也没有教唆他人杀,更没有随喜赞同;然而凡夫们却做尽了这一切。

「从独处禅坐中起身」:指世尊了知那五百位比丘已命终,便从那独处的状态中起身。世尊虽然明知,却装作不知,为了发起话题而对尊者阿难说:「阿难,为何比丘僧团好像变得如此单薄了呢?阿难,从前有众多比丘一同前来承事、受持读诵、请问、讽诵经典,整座园林犹如灯火通明。如今仅仅半月过去,比丘僧团便显得稀疏、凋零、人丁稀少、寥寥无几。这是什么缘故呢?难道比丘们都各散他方了吗?」

这时,尊者阿难未注意到他们乃是因业报而命终,而只是观察为由于修习不净业处所致,于是便说「确实如此,世尊」等语,并为比丘们证得阿拉汉果而请求另一业处,说道:「善哉,世尊!」等等。他这句话的意趣是:「善哉,世尊!祈愿世尊开示另一个方法,好让比丘僧团能安立于阿拉汉果。如同进入大海有许多渡口,尚有十随念、十遍、四界差别、梵住、入出息念等众多能趣入涅槃的业处。在这些业处之中,恳请世尊劝勉比丘众,为他们开示其中的某一个业处吧。」这便是他的意图。

那时,世尊有意如此而行,便打发长老,说了“那么,阿难……”等语。此处,“依毗舍离而住”意思是:凡依托毗舍离城,居于周边一牛呼或半由旬范围内的所有比丘,你把他们全部召集起来。“把所有人召集到集会堂”,是指世尊亲自前往应往之处,并派遣年轻比丘到别处寻唤,于顷刻之间,无有遗漏地将一切比丘聚集在集会堂中。“世尊,此刻您看何时合宜”——说这句话的意图是:“世尊,比丘僧团既已聚集,现在正是为比丘们说法教授之时。只要您认为合适,就请当下施行。”

这时,世尊召唤比丘们说:“诸比丘,此即……”这样召唤之后,为了帮助比丘们证得阿拉汉果,他欲宣说一种不同于先前所教不净业处的另一种法门,便说了“入出息念定”等语。其中,“入出息念定”:即与取着入出息之念相应俱行的定,或者说,摄于入出息念中的定,便称为入出息念定。“修习”:指令之生起或增长。“多修”:指反复修习。“寂静且殊胜”:意思是它既是寂静的,又是殊胜的。这里连用两个“且”字,应当视为一种决定性强调。这是就什么而言呢?因为这种定并非像不净业处那样,仅仅在证悟的层面上才具寂静与殊胜;由于不净业处所缘的对象粗重可厌,从所缘角度看,既不寂静,也不殊胜。而入出息念定无论在哪个层面,都断非不寂静、不殊胜。相反,正因其所缘本身是寂静的,故为寂止、安息、灭尽的;又因证悟道上支分的寂静,同时因所缘的殊胜,故为殊胜、无比满足的;也同样是因支分的殊胜。因此才说它是“寂静且殊胜”。

“无杂染、乐住”:此处,“无杂染”指没有混杂,即无掺杂、无间隔、独立不共的。从最初修习之时,便以它本身的自性而寂静、殊胜,无须通过遍作或近行方有寂静,这就是它的含义。也有人解释说:“‘无杂染’,就是无掺杂、具足威力,本性便为甘甜的。”因此,这个定由于在安止的刹那能带来身与心的快乐,应当了知它正是“无杂染、乐住”。

“已生起的已生起的”:指尚未被镇伏的。“不善”:指低劣的。“恶不善法”:指从不善巧中生起的法。“即刻令其消失”:指在刹那之间便令其消失、被镇伏。“令寂止”:指很好地使其寂止。由于它是抉择分的缘故,随着修行次第增长,到达圣道时,便能断除、寂止、息灭。这是如此说。“在夏季的最后一个月”:指阿沙荼月。“扬起的尘垢”:指在那八个月里,因风吹日晒而干燥、被牛和水牛等的蹄足踏碎的地面上,向空中扬起、升腾起来的尘埃与微尘。“非时的大云”:指在阿沙荼月的白分半月期间,覆盖了整个虚空而降下整整半个月雨的大云。由于它是在尚未进入雨季时就出现的,因此在这里特别称为“非时云”。“即刻令其消失、令寂止”:指在瞬间就让它看不见,使之沉入大地。“同样地”:这是显示这个譬喻。此后的解说方式与前面相同。

10. 咖弥喇经注释

986在第十个经文中,“咖弥喇”:这是一个名为咖弥喇的城镇。“他这样说”:据说,长老当时这样思惟:“这个说法并非按照前后连贯的方式进行,我要让它顺着连贯的理路进行。”为了衔接说法的连贯性,他便讲了这句话。“身中的任何一者”:意思是指在地界等诸身中的任何一者,我在这里说的是风身。或者,眼处……乃至搏食等二十五个色聚,被称为色身,在这当中,入出息由于被摄在触处,所以成为身中的一者,因此也可以这样说。“所以”:因为是在四身当中随观任何一个风身,或者是在二十五个色聚所成的色身当中随观其中一个入出息,所以说“于身随观身”。在一切地方,都应当这样来理解此义。“受中的任何一者”:指在三种受当中随观任何一个,这是针对乐受而说的。

“善巧作意”:指通过感知喜等方式而生起的殊胜作意。那么,作意是乐受吗?不是的。然而,这只是说法上的一种方便。就像在“常随修习无常想”那里,是用“想”这个名称来指称智慧;同样,在这里也是用“作意”这个名称来指称禅那中的受,应当这样理解。因为在这四组的修行中,第一句是以喜为首而说受,第二句则直接以“乐”这个名称说出受的本身。而在有关“心行”的两句当中,依据“除了寻与伺之外,一切与心相应的法都被包含在心行中”以及“想与受等这些心所法,依存于心,故称为心行”这样的说法,是用“心行”这个名称来指称受。将这一切都统摄在“作意”这个名称下,因此在这里称为“善巧作意”。

即便如此,由于这种受并非所缘,那么“受随观”是否就不合理呢?并非不合理。因为在《大念处》等教导中,也是以那些乐等受的所依之处作为所缘而生起受的,而“我感受”这一说法,仅是随着那种受的生起假名施设而已。正是针对这一点,才说“感受乐受时,我清晰地了知我在感受乐受”等等。而且,在解释“了知喜”等含义时,对此其实已经给出了答复。这在《清净道论》中确实已说。

喜以两种方式被了知:从所缘而了知与从不迷乱而了知。如何从所缘而了知喜呢?他进入有喜的两种禅那,在入定的刹那,通过证得禅那而从所缘了知喜——这是因为所缘被清晰地了知。如何从不迷乱而了知喜呢?他进入有喜的两种禅那之后出定,以坏灭、衰毁的角度观察与禅那相应的喜。在观照的刹那,因为通达了喜的相,所以从不迷乱了知喜。这在《无碍解道》(《无碍解道》1.172)中说:“以长入息之力,了知心的一境性、不散乱的人,他的念便现起;依靠那念、依靠那智,那喜就被了知。”同样地,其余的部分在义理上也应当如此了知。

因此,正如同由证得禅那而从所缘了知喜、乐、心行一般,在此,由证得与禅那相应的、名为“受”的作意,亦从所缘了知受。所以,“比丘于诸受随观受而住”这句话,确实说得极好。

“阿难,我并非说失念、不正知者能成就此”——此处意思是:比丘依“感知心而入息”等方式修习时,虽以入出息相为所缘,但因他对心的所缘现起念与正知而转起,故名为“于心随观心”。由于失念、不正知者无法修习入出息念定,故即由此所缘觉知心的方式而说:“比丘于彼时,于心随观心而安住”。

“他那个贪忧的舍弃,以慧见已,善舍而住”——在这里,“贪”即指欲欲盖,“忧”指嗔恨盖。这四句纯粹是依观而说的。法随观依盖的部分等共有五种,其中盖的部分为首,而此二盖又为其首。因此,为显示法随观之首,而说“贪忧”。所谓“舍弃”,是指如“以无常随观舍断常想”那样能作舍弃的智慧,此为意趣所在。“以慧见已”的意思是:以无常、离贪、灭、弃舍之慧——即能舍的智慧,由后起的观慧而见;后起的观慧又由更后起的观慧而见,以此显示观的相续。“善舍而住”指:他以诸法次第现起而舍,亦以一切法俱时而舍,故有两种舍。其中,对俱生法有舍,对所缘也有舍;此处是指对所缘的舍。因此,阿难,如是修习“随观无常,我将入息”等时,不仅对盖等诸法,对以贪忧为首的法能舍弃之智慧,也以慧见已而善舍安住,便应知:比丘于彼时是“于法随观法而住”。

“正如,如此”——此处应把六处见为如四衢大道。六处中的烦恼犹如尘土堆。从四方而来的车乘则如于四种所缘上转起的四念处。正如一辆车或各别车乘击散尘土堆一般,当知:以身随观等方法,击破彼诸恶不善法。

一法品第一。

2. 第二品

1-2. 伊车能伽罗经等注释

987-988987-988. 第二品的第一部经中:「应如此记说」——为何世尊要说明自己所住的住等至?是为了免除讥嫌。因为如果比丘们说「我们不知道」,外道便会讥嫌道:「你们连『你们的老师以某住等至住了三个月』都不知道,那为什么还奉侍他而住呢?」为避免这样的讥嫌,世尊才这样说。

那么,为何在别处,例如「他念而入息,或长入息」(《长部》2.374;《中部》1.107;《相应部》5.977)中,用了「eva」这个词,而这里却没有用?因为纯然寂静。对其他人而言,入息或出息仅有其一较为明显;而对世尊来说,两者始终明显,由于念恒常现前,故因纯然寂静而未用「eva」。又,为何不说「我学习」,而只说「我入息」?因为无有可学。七种有学者因有应学,故称有学;诸漏尽者因无可学,故称无学。如来是无学,并无应学之事,所以因无可学而不说。第二经的文义很容易了解。

3-10. 第一阿难经等的注释

989-996于第三句,「审查」(pavicinati)即依无常等角度而审察。其余的两个词是它的同义词。「离染」指远离一切烦恼:由于身心的不安与疲惫止息,身体轻安,心亦轻安。「入定」指心被正确安立,如同安止定中的心一般。「住于舍的状态」指由俱生之舍而安住于中舍。

如此,一位以十四种方式摄持身体的比丘,于彼身体上,「念」即是念觉支;与彼念相应的智慧,即是择法觉支;与此相应而生起的身精进与心精进,即是精进觉支;喜、轻安与心一境性,依次是喜觉支、轻安觉支与定觉支;对这六觉支不退缩、不越位的中舍状态,即名舍觉支。恰如诸马平稳行走时,御者不会因某匹走得慢而鞭策它,也不会因某匹跑得太快而勒缰,他只是那样照看着,保持着安住的状态。同样地,对这六觉支不退缩、不越位的中舍状态,即名舍觉支。如是言已,又有何义?此乃显示:在一个心识刹那之中,这些作用不同、特相各异的觉支,即是此观。

「依于远离」等句,其义如前所说。然则,此处所示十六行的入出息念是混合的:以入出息为根本的念处为前行分,其根本──入出息念,亦为前行分;以觉支为根本的念处为前行分,彼觉支亦同为前行分。然而,成为明与解脱资粮的觉支,能引发出世间(成就);明与解脱则与圣果相应。另有一说:「明」与第四道相应,「解脱」与果相应。第四、第五与第六项,其分别亦复如是。其余诸义,于各方面皆甚明晓。

与入出息相应的注释至此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