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. 三明经复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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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《三明经》的注释

518在“uttarena”这个词里,“ena”这个音是表示方向的词,从第五格语尾来看,想要表达的是“不远”的意思。因此,为了说明“uttarena”这个词表达的是“不远”,就说“在不远的北方”。不过,文法家们认为,当“ena”这个音连用时,表示范围的词应该用业格。但这里的意思其实是按属格来理解的,所以这里就按属格的用法来说了。

519“家族行仪等”中的“等”字,涵盖了精通咒语、容貌端正等成就。“为了诵习咒语”,是指为了诵习阿闼婆咒语,所以他说“阻止了许多其他人进入”。

《道与非道论》的注释

520“腿行”是指来回经行时从这里走到那里的行走。因为这种行走是为了消除双腿的疲劳,所以这样称呼。因此经文说“来回经行的、四处游行的”。这样说是因为两者都适用于来回经行和四处游行。他们确实是相互为伴,彼此行为相同。“道”是指以正直的方式朝向所期望之处,依靠它能够到达,所以叫“道”,也就是直道。与此不同的就是非道,这里说的正是在道与非道之中。“实践”是指通往梵天界之道的预备修行阶段。

“能导出”就是“导出者”,而它本身被称为“导出”,所以经文说“正在导出”。因为“导出”是依据所导出的个人而成立的,所以“正在导出”是指个人以如理实践的方式正在导出,这样的道被称为“能导出”。“做”是指在自身的相续中生起。因为仅仅在那里生起,就已经叫作实践了。“共住”:一起存在、一起运作,所以叫共住者,也就是共同运作的。它的状态就是共住性,因此说“为了共住的状态”等等。而共住的状态应当理解为同处一界,或者彼此邻近,因此说“为了在同一处显现”。“就是自己老师的教说”,是指只把自己老师沸伽罗娑罗所说的教说当作老师之教,赞叹它、抬高它,说“这就是正直之道,这就是真实之路”,如此加以称赞和推崇。婆罗堕阇也同样是只把自己老师多罗库所说的教说当作老师之教,赞叹它、抬高它而四处游走。这是连接方式。由于他如此这般地执取,所以经文才那样说。

521-2“不能导出的”,是指没有神通变化。他们只是互相指出对方论点里的毛病,想借此显示不颠倒的道理,但实际上完全没有超胜之处。互相之间的论点,从一开始就执取彼此对立,这就叫诤论;而它又借着争论的方式,一次又一次地发生,所以叫做争论。因此说“先产生的诤论,后来变成争论”。这两种——诤论和争论——虽然分开来说,本质上都是对立冲突。不同老师的论点,即是喜好各异的老师们的言论状态。种种论,即是多种多样的论。因此说是种种论。

523“其中任何一个”,是指在你们两人中的任何一个。“在某一处”,是指在自论和他论中的任何一处。没有疑惑,是说没有“这是道吗,还是不是道”这样的犹豫和疑。但对于这是不是真正的直道,他们仍有疑惑。因此说“据说他确实……”等。而世尊如果看出他们对一切事物都抱着“这是道”的想法,既然如此,便问:“你们因何而起诤论?”

524想要到达的地方,能直接、正直地走向它、抵达它,所以叫“道”,也就是直道。与此不同的,就是“非道”——这是这里所说的意思。所谓“这一切”,就是指所有那些由不同老师所说的各种道。

经文里说的“供牺僧婆罗门”等,指的是这些人。“阿达罗”是一种特定的祭祀,因为他们与这种祭祀相关,所以那些诵持《夜柔吠陀》咒文的人就被称为“供牺僧”,也就是《夜柔吠陀》的专家。而那些诵持帝帝利亚仙人所作咒文的人,被称为“帝帝利亚”,同样也是《夜柔吠陀》的专家——因为帝帝利亚本来就是《夜柔吠陀》的一个支派。“羌陀”特指《沙摩吠陀》,因为他们用音声来歌咏它,所以被称为“羌多咖”,也就是《沙摩吠陀》的专家;也有人读作“羌多迦”,意思一样。因为其中包含许多赞诵,所以称为“多赞吠陀”,也就是《梨俱吠陀》;研习这部吠陀的人,就称为“多赞吠陀师”。

“众多”在这里有一个譬喻对应:就像那些不同的道路,最终都一定通向那个村庄或城镇;同样,婆罗门们所宣说的种种道路,最终也一定通向梵天界、与梵天共住。

527-529“va”这个音只是用来连接词与词的,它本身没有意义;加上这个音,只是为了把两个词连起来,这就是它的意思。“暗盲传承”就是指暗盲者。“五十、六十个盲人”这个说法,是为了说明那暗盲传承就像一大群盲人一样,不值得跟着走。因为他们就是这样想的:“我们已经走了很久了。”所谓“只是名称”,是因为它没有实际内容,仅仅是个名称而已。而那种说法,虽然被他们当成精华,却因为只是名称、没有实质,所以是低劣的,因此说“只是低劣的”。

530“Yato”这个词是处格意义的从格,同时也普遍地说明,并落在具体情形上,所以经文说“在那个时候”。“祈求”就是希望、渴望的意思。所谓“上升”,是因为日月对世间有大利益,所以才这样赞叹。据说这是婆罗门们的见解:“由于婆罗门的祈求,日月天子才运行到世间,放出光明。”

532那么,在这里又该怎么说呢?意思是:对于那位并非肉眼可见的梵天,这些通达三吠陀的婆罗门尚且能宣说与之共住之道;可对于肉眼可见的日月,他们却连与之共住之道都说不出来,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?这里说的“yattha”(于何处),指的就是前面已经说过的“idha pana”(然而在此处)那个意思。

阿奇罗瓦底河譬喻的解说

542完全充满,就是圆满具足。正因为这样,河水才满到乌鸦都能喝到。彼岸,就是对面的河岸。此岸,就是这一边的河岸。来吧,就是过来。

544五戒……乃至应当知道,因为自制、律仪等婆罗门法都包含在其中。与这些相反的,就是与五戒等相反的五种怨仇等。说了“再者”之后又说“此外”,是为了把另一条河的譬喻也一并收摄进来。

546“可欲求之义”,就是值得渴求的状态。“束缚之义”,就是由于这种值得渴求的状态,而对众生之心产生系缚的状态。虽然“德”这个词在其他意义上也有用例,但在这里那些意义都不可能存在,所以依据排除其余可能的方式,只有束缚义才相合。为了说明这一点,便从“我允许”等语句开始进行义项分析,表明这里所指的就是束缚义。因为如果就色等法值得渴求的状态来说,“薄膜”义并不适用,此时也不承认它们具有值得渴求的性质。同样,在“堆聚”义和“利益”义上,也因为没有承认值得渴求的性质,所以不适用。通过排除其余可能,束缚义便被采纳。因为从它们成为值得渴求的那一刻起,就已经具有束缚的状态了。

“组分”这个义项在这里也说得通,因为眼所识等以组分的性质而成为它们可欲求的。而“德”这个字也见于“组分”之义,比如“应当双倍增长”等语句中;“成就”这个义项也是如此——

那位大仙有无数的名称,因为他具足功德。

名字应该根据功德来安立,即使有上千个名字也是如此。

在“等”字所涵盖的范围内,那个(例子)在这里也不适用,所以没有引用它。

“眼所识”是指应当由眼识来了知;而那种了知就是看,所以经文说“应当被看”。“应当由耳识来听”等等,就用这个方式来类推。即使是寻找来的,也被称为“可意”,但这里指的不是那个,所以说“不论是被寻找来的还是不是”。成为可意所缘,就是成为乐的所缘。“可贪”是指值得贪求的。以可意的性质使心感到满足,所以叫“悦意”。“可爱种类”是指具有可爱的体性。

被贪欲征服后,去享用五种欲乐,这就是这里的关联。“迷醉的相状”,就是愚痴的相状。“深切沉溺”,就是执持不放、牢牢抓住、沉陷其中,所以说“沉入”。“达到究竟”,就是吞下去之后,以使之彻底完成的方式达到终点。“过患”,是因为看不到现在和将来享用欲乐时的祸害。从食物、衣服等受用之因相的杂染中出离、脱离,这叫作“出离”,也就是经过如理作意之后受用它们的智慧。因为没有这种智慧,所以是“无出离慧”。为了说明这个意思,就说了“在此……”等话。

548-9它们从一开始就阻止善法的生起。“阻止”就是完全地挡住。“覆盖”就像浸入水中一样盖住。“遍覆”就是全面地盖住。“就遮障等而言”就是从遮障等的意义上说。因为它们由于反复串习的力量,后面的每一个都比前面的每一个更加坚固等等,所以这样说。

连缀论述的注释

550当有对女人的执取时,男子对五种欲乐的执取就完全圆满了,所以说“有执取者”,就是因对女人的执取而成为有执取者。而说“以对女人的执取为非执取”,这是为了显示那些三明婆罗门虽然可见有执取,却没有粗重的执取。这样的三明婆罗门,跟梵天有什么可相比的呢?因为梵天完全没有执取。以无恨之心则无恨,那又怎么会有恨的运作呢?这是要表达的意思。所谓“心的病”,是指名为心生起的病;由此也说明了他整个色身的病。所谓“恼害”,就是苦。“掉举、恶作等”中的“等”字,包含了与它们同类的杂染法。当作为不修行之因的疑存在时,心就绝不会在人的掌控之下;如果疑已断除,心就能自在运作,所以说“由于没有疑,心能自在运作”。“随心而行”,就是被心支配,因此说运作在心的掌控之下。并非如此——不像那些婆罗门那样被心支配;而是因为获得了禅那与神通的自主力,能使心在自己的掌控之下,所以称为自在者。

552“通往梵天界的道”是指在应当修习、或应当被宣说的通往梵天界的道上;当他们宣说它时,就是这个意思。“靠近”是指把不是道的东西当成“道”,以错误的修行去靠近,或者加以认可。就像陷入泥沼一样:因为泥沼表面大约一指或半指深的地方是干的,就误以为“这是平地”,结果陷进深可没人数尺的大泥沼里。“进入”是指把通往恶趣的道误认为通往梵天界的道,从而一头扎进去。正因为这样,他们沉陷下去,陷入沮丧。“如此”是指按照“这是平地”等前面所说的方式。“沉陷”是指沉没下去。“如渡干河一般渡过去”是指他们以为自己是在渡过干涸的河。“因此”是指因为他们以三明把不是道的东西当成“道”去靠近,所以沉陷,因此。“如”是指如同他们以“这是平地”想而陷入泥沼。而“就在这里”是指在这个身体里。“得不到快乐或愉悦”是指得不到禅那之乐或观之愉悦,更何况道之乐或涅槃之愉悦呢,这就是意思。“显示道者”是指被认为能显示道者。“荒野”是对森林的异名,因此说“无村落的大森林”。对鹿等野兽来说,也是没有可享用树木的。由于荆棘很多,连转身都不可能。亲属的灾祸、毁灭是亲属之难。同样,应当知道财难和戒难。疾病本身就是灾祸,因为它障碍,所以是疾病之难。同样,也应当知道见难。

554「已生而长」是指出生之后被抚养长大。由于没有亲密相处,所以不能完全显现。「久已离家」是指出家之后经过了很长时间。「迟钝」是指在回答时缓慢、犹豫,而这种拖延是因为内心犹豫,所以说「由于疑而延迟」。「困惑」是指惊惧的状态。在注疏中,「困惑」即是惊惧,依此意,所以说为「执取僵硬的状态」。

555「u-」这个前缀和「lumpa」这个词结合时,「lumpa」就是「拔出」的意思,所以对于「ullumpatu」这个词,注释者说的是「应该拔出」的意思。因为词根和前缀结合时,词根就会表达某种特殊含义,就像「uddharatu」(应该拔出)一样。

梵天界道开示的注释

556一个人如果力量特别强大,就被称为“有力者”,所以这里说“具足力者”。吹螺的人就是吹响螺号、并让声音从螺号中发出来的人。安止定正好合适,因为它能让心从对立面中真正地解脱出来。

所谓“有限量所作的业”,是指欲界的业,因为它没有镇伏那些能造成有限量的杂染法。正因为这样,那属于梵住前行阶段的有限量,一旦要超越它,就无法按限定对象、不限定对象以及遍满各方的方式去扩展。反过来讲,所谓“无量所作的业”,则是色界和无色界的业,所以经文说“因为这个……”等等。其中,在无色界里,不能按限定对象或不限定对象的方式来遍满,也同样不能按方向来遍满。

有些人却说,那无色界业可以依“来处/理趣”而获得,这种说法并不妥当。因为无色界并不是梵住的等流果,而是遍的等流果。所以应当这样理解:那种经过善加修习、达到自在的无色界业,才被称为“无量所作”。另有一些人说,由殊胜的梵住修习所造作的相续而生起的业,以及从梵住等至出定后证入的无色界禅那,依这个理趣,从遍满的限量来说,可以称为“无量所作”。这应当审察之后再接受。

“色界业与无色界业”:就是指色界业和无色界业存在的时候。“不滞留、不停住”:即使已经造作并积累的欲界业,只要已证得且没有退失的广大禅那,它就能压伏、遮止欲界业,自己成为滞留的一方,使欲界业没有能力继续给予结生,因此无法存留。“附着”:就是遮止、阻挡。“住立”:就是有能力站得住。“遍满”:就是反过来遍满。“遍尽”:就是耗尽那业的能力。所谓“业的遍尽”,就是遮止那业的果报生起,而让自己的果报生起,所以说“遮止了那业的果报”等等。如此,“慈等住者”,就是依上面所说的慈等梵住而成为慈等住者。

559在《起世因本经》中……“获得了”:按照《起世因本经》里所说的方式,他们获得了具足戒和阿罗汉果。其余内容很容易理解。

《三明经》注释的隐义阐明。

以十三部经庄严的《戒蕴品》的义理注释已完成。

《隐义阐明》。

《戒蕴品》的复注已经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