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. Tevijjasutta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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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 《三明经》注释

518在“uttarenā”一词中,“ena”声是方向词,作为第五格语尾,取“邻近”义。为显明“uttarena”的邻近义,故说“在不远的北方(adūre uttarapasse)”。然而,文法家主张,与“ena”声相连时,表范围的词应取业格。但此处意义实依属格解,故此处据属格而说。

519“家族的行仪等(kulacārittādi)”:“等”字含摄精通咒语、容貌庄严等成就。“为诵习咒语”是指为诵习阿闼婆咒语,因此他说:“阻止了许多其他人进入。”

《道非道论》注释

520“腿行(Jaṅghacāra)”一词,指的是在经行时各处行走的行走方式。之所以称为腿行,是因为这是一种为消除双腿疲劳而行持的方法。因此,经文说“来回行走的、四处游行的(anucaṅkamantānaṃ anuvicarantānaṃ)”。之所以如此说,是因为他们两人都能进行来回行走和四处游行。他们确实互为同伴,彼此过着相同的生活习性。“道(maggo)”的意思,是能正直地通向所希冀之处,依循它便可以抵达,因此称为道,也就是直道(ujumaggo)。与它相异的,便称为非道(amagga)。这里正是在谈论道与非道这两种情形。“实践(paṭipadā)”,是指趣向梵天界之道的前行准备,也就是预备的修行阶段。

“导出(niyyātī)”:因为能导出,所以称为导出者(niyyānīyo),其本身就叫作“导出(niyyāniko)”。因此经文说“正在导出的(niyyāyanto)”。由于“导出”是依据所导出的补特伽罗而成立的,所以“正在导出的”是指补特伽罗以如理实践的方式正在导出,这样的道便称为“导出(niyyātī)”。“做(karotī)”,是指在自身相续中生起。因为仅仅是在那里生起,就已经是在实践了。“共住(sahabya)”:一起存在、一起运转,故称为共住者(sahabyo),也就是共同运作的。它的状态便是共住性(sahabyatā),因此说“为了共住的状态(sahabhāvāya)”等等。而共住的状态,应当理解为一起出现在同一世界,或者彼此邻近。因此又说“为了在同一处显现(ekaṭṭhāne pātubhāvāya)”。“就是自己老师的教说(sakameva ācariyavādaṃ)”,是指只将自己老师沸伽罗娑罗所说的教说当作老师之教,赞叹它、抬高它,说:“这就是正直之道,这就是真实之路”,如此。

521-2“非导出者(aniyyānikā vā)”,是指不具备教诫神变的人。他们只是互相指出对方论点中的过失,以求见到没有颠倒的义理,却终究毫无任何超胜之处。互相的论点,一开始就相互执取对立的错误,这称为“诤论(viggaho)”;它又依着争论的方式前前后后不断发生,因此说“初生的诤论,后时的争论(pubbuppattiko viggaho aparabhāge vivādo)”。这两种诤论与争论,虽分而言之,但本质上都是相互违逆的。由于不同的老师持有不同的教说,其喜好各不相同,因此各自的论点便种种有别,故而说是种种论。

523“其中一者”,是指你们两人中的任意一人。“于一处”,是指在自己之论与他人之论这两者中的任意一处。所谓没有疑惑,是指没有“这是道呢,还是非道呢”这样的犹豫、疑。然而,对于这究竟是不是真正的直道,他们却仍有疑惑。因此说“据说他确实……”等。而世尊看出他们对一切事物都抱着“这就是道”的想法,于是便这样问:“你们因何而起诤论?”

524“正直之道”:因为能正直地到达、通抵所欲求的目标,所以称为“道”,也就是正直之道。与此不同的,则称为“非道”——这是此处所说的含义。而“这一切”,即所有那些由各派老师所宣说的种种道路。

“这一切”,是指在经文中以“供牺僧婆罗门”等所称的那些人。“Addhara”是一种特定的祭祀,因与此祭祀相关,他们被称为“供牺僧”,也就是诵持《夜柔吠陀》咒文的人,为《夜柔吠陀》专家。而那些诵持由帝帝利亚仙人所作咒文的人,则称为“帝帝利亚”,同样也是《夜柔吠陀》专家——因为帝帝利亚本是《夜柔吠陀》的一支。“Chanda”特指《沙摩吠陀》,因以音声歌咏之,故称这些人为“羌多咖”,即《沙摩吠陀》专家;也有读作“chandogā”的,义同。因其中含有众多灾患咒文,故称“灾患吠陀”,也就是《阿闼婆吠陀》;研习此吠陀者,称为“灾患吠陀师”。

“众多”一词,在此有这样一个譬喻对应:如同那些不同的道路,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进入那个村庄或城镇;同样地,婆罗门们所教导的种种道路,归根结底也都是为了到达梵天界、与梵天共住,由此便决然成为唯一的道路。

527-529那个“va”字,仅为连接语句而插入的音缀,它没有实际意义,通过这一音的增添,只起到了连接词语的作用——这便是它的含义。所谓“暗盲传承”,即指暗盲之人。而“五十、六十个盲人”这一说法,是为了显示那种暗盲传承不宜跟随那一大群盲人而行。正因如此,他们才会生起“我们已经走了很久的路”这样的认知。所谓“唯成名称”,是因为它没有真实内涵,仅为名称而已。而那种言说,虽被他们执取为精要,却因其徒有名称而无实质,故是低劣的,因此说它“唯是低劣”。

530“Yato”(从何处)一词,在此用作处格意义的从格,先指示一个普遍情况,再将其限定于特定事件上,因此说“在那个时候”。“祈求”即是希望、渴望的意思。而“上升”,则是因为日月对世间有大利益,才这样赞叹。据说,这是婆罗门们的见解:“由于婆罗门的祈请,日月才运行到世间,放出光明。”

532然而此处,那些三明婆罗门又有什么可说呢?意思是:对于并非现前可见的梵天,他们尚且能宣说与之共住之道;可对于那些现前可见的日月天子,却连与之共住之道都宣说不出来,那还有什么可说呢?这里的“yattha”(于此处)一词,即是回指前文所说的“idha panā”(然而此处)。

阿致罗筏底河譬喻的解说。

542“俱满”:完全充满,因此河水充盈,乃至乌鸦亦可站立而饮。“彼岸”:对岸。“此岸”:近岸。“来”:过来。

544五戒……乃至应当了知……等等,因为自制、律仪等婆罗门法皆摄在其中。所谓相反的,即与五戒等相反的,如五种怨仇等。先说“再者”而后又说“此外”,是为了将另一条河的譬喻也含摄进来。

546“可欲求之义”:即处于值得渴求的状态。“束缚之义”:即由于此可欲求的状态,而对有情之心产生系缚的状态。虽然“德”(guṇa)字在其他意义中也有用例,但此处这些意义并不可能存在,故依余除之理,唯有束缚义才相合。为明此义,便从“我允许”等句开始析出义项,表明所指唯此束缚义。因为就色等可欲求的状态而言,“薄膜”义并不适用,此时亦不承认其值得渴求的性质。同样,于“堆聚”义与“利益”义,亦因不承认可欲求性质,故不适用。由此余除,束缚义被采纳。因为自它们成为可欲求的那一刻起,便已具备束缚的状态了。

“份量义”于此亦属合理,因为眼所识等作为组分的性质,使它们成为可欲求的。而“德”字在份量义中亦可看到,如“应双倍增长”等语句;“成就义”也是如此——

那位大仙因具足德,而有无数的名称;

凭藉功德,名字才值得被称扬,纵使有千个名字也是如此。

在“等”字所涵盖的那些当中,该义于此亦不适用,故未加引述。

「眼所识」:即应被眼识认知的东西;而那个认知就是看,所以说“应被看”。至于“耳所闻”等,就用这个方法来类推。即使是寻觅来的,也可被称为“可意”,但此处不是指这个,所以说“不论是否被寻觅”。成为可意的所缘,就是乐的所缘。「可贪」:即值得贪求的。以可意性让心满足,所以称为「可意」。「可爱种类」:即具有可爱的体性。

「被贪」:即为贪欲所征服后受用五种欲功德,此为彼之关联。「迷醉的相状」:即愚痴的相状。「深切执取」:即执持、固守、沉入,故说「沉入」。「达到究竟」:即吞咽后,以令之究竟的方式达到究竟。由不见现在与将来受用欲乐时的过患,故说「不见过患」。从对食物、衣物等受用之相的染污中出离、脱离,这称为「出离」,也就是如理作意后受用它们的智慧。因为无此智慧,故是「无出离慧」。为显此义,便说「在此……」等。

548-9「障」:从初始即阻碍善法的生起与运作。「遮」:无余彻底地阻挡。「覆」:如沉浸其中般地覆盖。「遍覆」:全面彻底地覆盖。就遮障等的作用而言,亦即从遮障等的意义说。由于反复串习之力,后来的诸盖较前者更为坚固等,故如是说。

对谈之说的注释

550当有对女人的执取时,男子对五种欲功德的执取便完全圆满,因此说「有执取者」,即因对女人的执取而为有执取者。而说「以对女人的执取为非执取」,是为了显示那些三明婆罗门虽可见执取,却缺乏粗重的执取。这样的三明婆罗门,与梵天有什么可相提并论的呢?因为梵天全然无执。由于无瞋的心便无瞋,又怎会有瞋的运用呢?这是所要表达的意思。所谓「心的病」,是指名为心生起的病;由此也说明了所有色身的病。所谓「恼害」,即是苦。至于「掉举、恶作等」,「等」字包含了与之俱起的杂染法。当作为不修行之原因的疑存在时,心绝不会在人的掌控之下;若已断除疑,则能自在,故说「由于无疑,心能自在运作」。「随心而行的」,即被心所支配,故说「心在掌控之下」。并非如此,不像那些婆罗门那样被心支配;因为获得禅那与神通,达到自主,能使心在自己的掌控下,故称「自在者」。

552「梵天界道」:意谓在通往梵天界的道路上应当修习,或应当被教导;当他们如此宣说时,即此含义。「靠近」:指将非道执为「道」,以错误的修行去靠近,或加以认同。正如陷入泥沼:因为泥沼表面约一指或半指厚的地方是干的,便生起「这是平地」的想法,结果陷进深可没数人的大泥沼中。「进入」:指将通往恶趣的道误认为通往梵天界的道,从而深陷其中。因此,他们沉没下去,遭遇失望。「如此」:正如前面所说的「以为是平地」等那样。「沉没」即陷入。他们自以为在渡干涸的河流,如同渡河一般。正因这些三明婆罗门把非道当作「道」去靠近,结果沉没了,所以……「如同」:如同他们因「平地」之想而陷入泥沼。「就在此身之中」:即于当前这一期生命中。他们得不到快乐或安适,意思是连禅那的快乐或观的安适都得不到,更遑论道的快乐或涅槃的安适了,此为隐含之义。所谓「道的岛屿」:是指被他们误认为道之岛的事物。「荒野」是森林的同义词,所以说「没有村落的大森林」。在这片森林里,即便是鹿、野兽等,那些树木也无法被利用,无法得到受用。

554「已生而长」:即出生之后被抚养长大。由于缺乏亲密,故不能完全舍断。「久已离家」:指出家后经过了很长时间。「迟钝」:指在回答时缓慢、犹豫,而这是由于内心犹豫所导致的延迟,因此说「由于疑而延迟」。「困惑」:指惊悚的状态。在注疏中,「困惑」即是惊悚,依此意,故说为「执取僵硬的状态」。

555前缀「u-」在与词根「lumpa」结合时,即表「拔出」之意,因此,「ullumpatu」一词意为「愿他拔出」。因为词根的意义往往随前缀而展现特殊含义,正如「uddharatu」一词。

梵天界道开示注释

556凡是具有超常力量的人,便被称为“有力者”,因此说是“具足力者”。“吹螺者”即吹响螺,并由此发出声音之人。安止定恰为合适,因其令心从相违的烦恼中正确地解脱。

“限量所作业”是指欲界之业,因为未镇伏那些造成限量的因素与杂染法。的确,那属于梵住前分的限量,若予以超越,便无法依限定、非限定及遍满诸方的方式而增长。然而,从相反的角度而言,“无量所作业”则是色界及无色界之业,故经中说“因为这个……”等。其中,于无色界,既不能以限定或非限定的方式遍满,同样也不能进行方向上的遍满。

然而有些人说,那无色界的业可依理趣而获得,这并不恰当。因为无色并非梵住的等流,而是遍的等流。因此,应当这样看待:那种善加修习并达至自在的无色界业,才被称为“无量所作”。或者,另有一些论师说,由殊胜的梵住修习所造作成的相续而生起的业,以及从梵住等至出定之后证入的无色界禅那,依此理趣,基于遍满的限量,可称为“无量所作”。对此应详加审察,然后接受。

“色界业与无色界业”:即指色界业与无色界业存在时。“不滞留、不存留”:即使已造作并累积了欲界业,只要已证得且未退失的广大禅那,它便能征服、遮止欲界业,自己成为滞留者,而使欲界业在尚有能力给予结生时,也无法存留。“附着”:即遮止与阻挡。“住立”:即成为有能力而住立。“遍满”:即反遍满。“遍尽”:即耗尽彼业的能力。所谓“业的遍尽”,是指遮止彼业的果报生起,而令自己的果报生起,因此说“遮止了彼业的果……”等。如此,“慈等住者”,即依上述慈等梵住而成为慈等住者。

559559.在《起世因本经》中……“获得了”:他们依《起世因本经》中所说的方式,获得了具足戒与阿拉汉果。其余内容是容易理解的。

这是对《三明经》注释的隐义阐明。

以十三部经庄严的《戒蕴品》的义理注释——名为“隐义阐明”——已经完成。

称为“隐义阐明”。

《戒蕴品》的复注已告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