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 主原派生章

366 段

第七 增辉品

第一章

(迦)

礼敬佛陀——智慧之海、一切知者、世间之因、漏尽者;

先礼敬他们胜者,我今当宣说此具足成就的增辉法。

(佉)

修习乃成就之本,

而修习之本即是义利;

于诸义理通达无畏的具慧者,

被尊为胜者教法的住持者。

(伽)

盲者、示道者与肢体不全者,

若无容器,酥、蜜、油等便无法受用;

正如遗失者失去其所有物一般,

「作法有缺」之义,也是如此。

(酥)

是故,为守护此难得之牟尼语义,我今作此释。

我将解释饶益弟子且具足仪轨的‘所作仪轨’。

524词根若带有‘业’等义时,则添加 ṇo 词缀。

词根若带有‘业’等义时,则添加 ṇa 词缀。

“作业者”即作务之人,如是:陶师、花鬘师、木匠、车匠、银匠、金匠、持钵者、织布者、粮商、法乐者、法行者。

525于“想”(saññā)一词中,有 nu 之增音。

于所称谓的“想”一词,词根作“业”等义时,有词缀 a;且于名词中,有 nu 之增音。

能调伏敌人者,名为‘调敌王’。能度越吠舍者,名为‘度吠舍王’。造作渴爱者,名为世尊‘作渴爱’。成就智慧者,名为世尊‘作慧’。作皈依处者,名为世尊‘作皈依’。作灯明者,名为世尊‘作灯明’。

526于“pure”一词中,以“dada”代替“da”,并附加上“iṃ”。

于“pure”一词的开头,在词根“dadā”之后加上后缀“a”,并将“pure”一词中的“a”改为“iṃ”。

“purindado devarājā”意为:往昔曾作布施的天王。

527527, 568. 于一切处,可有后缀 ṇvu、tu、āvī。

在任何一切法中,无论有为或无为,若无行为,则必有缘起。

“taṃ karoti”(做彼事),故称“takkaro”;“hitaṃ karoti”(做利益),故称“hitakaro”;“vineti ettha, etenāti vā”(于此调伏,或以彼调伏),故称“vinayo”;“nissāya naṃ vasati”(依彼而住),故称“nissayo”。

于 ṇvu 之例:“rathaṃ karoti”(造车),故称“rathakārako”;“annaṃ dadāti”(施食),故称“annadāyako”;“vineti satte”(调伏众生),故称“vināyako”;“karoti”(做),故称“kārako”;“dadāti”(施),故称“dāyako”;“neti”(引导),故称“nāyako”。

于 tu 之例:“taṃ karoti”(做彼),故称“takkattā”;或“tassa kattā”(彼之作者),故称“takkattā”;“bhojanaṃ dadāti”(施食),故称“bhojanadātā”;或“bhojanassa dātā”(食之施者),故称“bhojanadātā”;“karoti”(做),故称“kattā”(作者);“sarati”(忆念),故称“saritā”(忆者)。

以āvī为例:“bhayaṃ passati”故称“bhayadassāvī”,诸如此类。

528528, 577. 于visa、ruja、pad等词根后加后缀 ṇa。

visa、ruja、pada等词根之后,加后缀 ṇa。

“pavisati”故为“paveso”;“rujati”故为“rogo”;“uppajjati”故为“uppādo”;“phusati”故为“phasso”;“ucati”故为“oko”;“bhavati”故为“bhāvo”;“ayati”故为“āyo”;“sammā bujjhati”故为“sambodho”;“viharati”故为“vihāro”。

529参见第529、580条。亦用于表示“状态”义。

在表达状态义或抽象义时,一切词根之后均可附加 ṇa 后缀。

paccate,或 pacanaṃ,即 pāto(酿造);cajate,或 cajanaṃ,即 cāgo(舍弃);同样地,yāgo(舍弃)、yogo(修行)、bhāgo(分配)、paridāho(燃烧)。

530530, 584,以及 kvi(后缀)。

一切词根之后皆可加 kvi 后缀。

“共同生起”故称 sambhū;“殊胜存在”故称 vibhū;“以腹行走”故称 bhujago(蛇);“自行掘穴”或“善于掘穴”故称 saṅkho(螺)。

531531, 589. 在 dharā 等词根之后加 ramma 后缀。

即在 dharā 等词根后加 ramma 后缀。

“依之而持”故名为法(dhamma);“被造作”故名为业(kamma)。

532532, 590。在表达“其习性”等义时,加后缀 ṇī、tvā、vī。

一切词根在表达“其习性”等义时,使用后缀 ṇī、tu、āvī。

如果一位国王有喜爱赞叹的习性,他便被称为“喜爱赞叹”王;如果一个人有修习梵行的习性,他便被称为“梵行者”;如果一位国王有强行统治的习性,他便被称为“强行统治者”;如果一位沙门有看见怖畏的习性,他便被称为“见怖畏者”。诸如此类。

533于sadda(声)、ku(劣)、dha(持)、cala(动)、maṇḍa(庄严)、ttha(住)、rudha(障)等词根之后,加yu词缀。

于sadda(声)、ku(劣)、dha(持)、cala(动)、maṇḍa(庄严)、ttha(住)等词根,以及ruca(喜)等词根之后,加yu词缀,用来表示“有该习惯者”等意义。

具有喧声习性者为“喧声者”,具有言说习性者为“言说者”。应如此解析:愤怒者、嗔恚者、动摇者、颤抖者、跳动者、庄严者、装饰者、悦乐者、光耀者、增长者。

534在“pāra”等前置词与表“行进”义的词根之后,添加“rū”词缀。

当表“行进”义的“gamu”词根与“pāra”等词连用时,添加“rū”词缀,用以表示“有该习惯者”等意义。

有之彼岸,即称为‘有之彼岸’;若有男子习惯于前往有之彼岸,他便称为‘渡越有之彼岸者’。

问:‘于有该习惯等义中’是为了说明什么?答:已到彼岸者。

问:‘在 pāra 等词与表示行进义的词根之后’是为了说明什么?答:随行者。

535在“bhikkha(乞食)”等词根之后,加“rū”词缀。

从“bhikkha(乞食)”等词根开始,加“rū”词缀,用以表示“有该习惯者”等意义。

习惯乞食、习惯乞求者,名为“bhikkhu(比丘)”;习惯了知者,名为“viññū(智者)”。

536于「tana(伸展)」等词根之后,加「ṇuka」词缀。

于「han(杀)」等词根末尾,在表示习惯等义时,加「ṇuka」词缀。

惯于杀生者,名为「āghātuka」;惯于造作者,名为「kāruka」。

537537, 566. 于词尾,nu 成为随韵。

在词尾,增音 nu 变为随韵。

“调伏敌人”故,名为调敌者,是王。“渡越吠舍”故,名为吠珊多罗,是王。“作光明”故,名为作光明者,是世尊。

538在“合击”等义中,可出现“ro”,且“han”变为“gho”。

以“saṃ”为前缀的“hana”词根,或其他词根,加词缀“ra”,且“hana”变为“gho”。

因“共同和合之业”而称为“僧团”;因“在城四周挖掘”而称为“护城河”;因“作终结”而称为“终结者”。

“saṃ”是何义?意为打击、伤害。

539539, 558. 在“ramhi”缘中,词根末尾以“r”等开头的部分消失。

当“ramhi”缘随后时,所有词根末的、以“r”等开头的部分都消失。

终结者、到达彼岸者、导师、已然见道者,如是等等。

540【第540、545偈】在“应作”(bhāva)与“业”(kamma)的意义上,应使用 tabba 与 anīya 词缀。

在“应作”与“业”等含义中,tabba 与 anīya 这两个词缀可通用于一切词根。

bhavitabbaṃ、bhavanīyaṃ(应当存在),āsitabbaṃ、āsanīyaṃ(应当坐),pajjitabbaṃ、pajjanīyaṃ(应当煮),kattabbaṃ、karaṇīyaṃ(应当做),gantabbaṃ、gamanīyaṃ(应当去)。

541541、552:也加 ṇyo 词缀。

在表示状态与被动义时,所有词根后都加 ṇya 词缀。

“应作”(kattabba)即“所作”(kāriya),“应征服”(jetabba)即“所应征服”(jeyya),“应引导”(netabba)即“所应引导”(neyya),如这些等。

基于ca(且)的提及,teyya词缀成立。“应了知”(ñātabba)即“所应了知”(ñāteyya),“应见”(daṭṭhabba)即“所应见”(daṭṭheyya),“应获得”(pattabba)即“所应获得”(patteyya),如这些等。

542542, 557. 于词根√kar(作)之后,接续ricca后缀。

从 kara 词根之后接 ricca 词缀,用于被动与业(所作)的意义。

所应为者,所应作业。

543543、555。从词根 bhū 之后接 abba 词缀。

在表示状态与被动时,词根 bhū 的后缀 ṇya 中的 ū 音,与 abba 替换一同发生。

所应作者,即所能作者;所应作之事,即所能作之事。

544544、556。词根 vada(说)、mada(醉)、gamu(行)、yuja(结合)以及 garahākārādi(谴责等)之后,可接 jja、mma、gga、yheyyā、gāro 等后缀。

源自vada(说)、mada(醉)、gamu(行)、yuja(结合)、garahākāra(谴责)等词根,后缀ṇya依规则分别变为jja、mma、gga、yha、eyya等,或与词根末尾音合并;于表明作者与受者的被动用法中,gara变为gāro。

所应说:vajjaṃ;所应醉:majjaṃ;所应行:gammaṃ;所应结合:yoggaṃ;所应谴责:gārayhaṃ;所应施予:deyyaṃ;所应饮:peyyaṃ;所应舍断:heyyaṃ;所应量度:meyyaṃ;所应知:ñeyyaṃ,如这些等。

545这些称为‘应作’。

凡以 ta- 等结尾的诸缘,应知其为‘作用’之义。

‘作用’之义有何功用?其功用在于,于主动语态中确立‘作用’之义。

546546、562:余者是所作。

由其余诸缘,即产生“所作”之义。

“所作”之义有何功用?它确立“所作”于作者之上。

547547, 596. 由“nanda”等词根,接“yu”后缀。

由能使喜乐的法则所成的条件,是有行为造作者的缘。

“喜”指令人欢喜之物,或应受呵责的欢喜;“取”指应被执取之物;“行”指应被实行之事。如此,一切处皆应这样结合。

548在作者、工具、处所等意义中也是如此。

在作者、工具、处所等意义中,同样生起yu后缀。

首先,就作者义而言:例如“带走尘垢”,故称“尘垢带走者”,即指水。

首先,就工具义而言:例如“他以此而作”,故名为“工具”。

首先在处所意义中:如“他们站立于此”故为“站立处”。如此,一切处皆应结合。

549从rahādi等词根后,加上ṇa。

对于以ra、ha等音结尾的词根,其ana词缀中的na变为ṇa。

“以此而作”故为“工具”;“以此而充满”故为“充满”;“应以此而被执取”故为“执取”。其余也应如此类推。

如是衍生品第一章竟。

第二章

550Ṇā等词缀适用于三时。

应知:Ṇā等词缀,以及以yu为结尾的词缀,适用于三时。

瓦罐制作者:即制作、曾制作、将制作瓦罐者;工具:即通过它而制作、曾制作、将制作。其余诸词亦应如此结合。

551551, 598. 于‘想’的名称中,词根dā后加i语尾。

于应被言说的‘想’之名称中,词根dā后加i语尾。

所谓“始”,以其先被执取故;所谓“水”,以其持水故;所谓“大海”,以其持大水故;所谓“尾”,以其于彼处持毛故;所谓“结合”,以其正持故。

552552, 609:ti与kita,表祝愿。

在应被言说的“想”之名称中,从一切词根可发生ti语尾;于祝愿中,则发生kita。

“愿胜者觉悟众生”故为胜觉;“愿财富属于他”故为财有;“愿存在”故为已存在者;“愿存在”故为有;“愿法施与众生”故为法授;“愿增长”故为增长者。其余诸词亦应如此类推。

553553, 599。在阴性词中,亦可加 ati 或 yu。

在应被言说的阴性词中,于一切词根之后,可出现 a、ti、yu 等语尾。

衰老,故称‘老’;认为,故称‘思’;思虑,故称‘思’;感受,故称‘受’。其余诸词亦应如此类推。

554554, 601. Karatoririya:由词根√kar加词缀iriya构成。

对于造作之人,于应克制的可爱或不可爱对象中,生起羞耻的缘。

应作的行为,应行的业。

555555, 612. 在过去时,使用 tāvant 与 tāvī 两种过去分词后缀。

在过去时,一切词根皆有 tāvant 与 tāvī 等缘。

“已祭祀”“曾祭祀者”“已祭祀者”;“已修梵行”“曾修梵行者”“已修梵行者”;“已受食”“曾受食者”“已受食者”。

556556、622. 在被动义与业义中,用ta。

在被动义与业义的过去时中,一切词根皆加ta后缀。

先说被动义——即他的歌、舞、表演、笑声。

于业义——即他所说的、所宣说的。

557557, 606. 在budha(知)、gama(行)等词根所表之义中,为主动者。

当用 budh、gam 等词根表达其义时,在所有时态的主动语态中,使用词缀 ta。

他觉知、已觉知、将觉知一切有为法与无为法,故名为佛陀;他是已皈依者、已得寂止者、已得甘露者;他知、已知、将知,故名为所知者。如这些等。

558第558、602条:jito(已胜者)一词通用于一切处。

对于此词根 ji,在所有时态中,表示主动(kattari)时,加后缀 ina。

于恶不善法,已胜、今胜、将胜者,称为胜者(jino)。

559第559、603条。以及 Supato(已安卧者)。

此词根supa,在表示主动义和状态义时,加后缀ina。

因为睡着而有梦(supinaṃ);梦(supinaṃ)是被体验的。

560第560、604条。于īsaṃ、du、su之后,加后缀kha。

在 īsaṃ、du、su 等词之后,所有词根皆加 kha 后缀。

īsassayo 即应成为少烦恼者,dussayo 即应成为难烦恼者,sussayo 即应成为易烦恼者;īsakkaraṃ 即应成为少作者,dukkaraṃ 即应成为难作者,sukaraṃ 即应成为易作者。

561第561条、第636条。当表达欲求之义且主语相同时,加 tave 或 tuṃ 后缀。

在表达欲求且主语相同时,一切词根在所有时态中,表示主动(kattari)时,使用tave、tuṃ等后缀。

应行诸善(puññāni kātave),欲闻正法(saddhammaṃ sotuṃ)。

562在‘阿拉汉、释迦’等词义中。

在‘阿罗汉’、‘释迦’等词义中,所有词根之后皆加tuṃ后缀。

谁能呵责于他?又能以财富征服吗?其余情况亦当依此类推。

563用于‘所得’一词,以及‘足够’等义中。

在表示“得受”及“足够”等意义时,所有词根后都加上tuṃ后缀。

足以行诸布施,足以作诸福德。

564对于过去时中单一行为者的词根,有tuna、tvāna、tvā这些后缀。

过去时中,单数行为者的词根之后,有tuna、tvāna、tvā等后缀。

作已业而去,不作已福德则染污。众生闻已法而欢喜,胜已敌而住。闻已法,他生起此念:“从此处闻已,于彼处宣说。”闻已,我们将了知。如此,一切处应如此运用。

565现在时中,有māna、anta等后缀。

于现在时,所有词根之后有māna、anta这些后缀。

正在忆念时哭泣。正在行走时抓取。

566于“sāsa”等词根之后,加语尾“ratthu”。

由“sāsa”等词根,构成“ratthu”语尾。

“sāsatī”意为教导者,故为“satthā”(师);又“sāsati”意为伤害者,故亦为“satthā”。

567由“pā”等词根,加“ritu”语尾。

以词根“pā”,加上语尾“ritu”。

“pāti”意为“保护儿子者”,故称“pitā”(父亲)。

568568, 576. 以“māna”等词根,加上语尾“rātu”。

‘māna’等词根,以‘rātu’为语尾,亦以‘ritu’为语尾。

以法养育儿子,故称为‘mātā’(母亲);最先开口者,故称为‘bhātā’(兄弟);为父母所护持者,故称为‘dhītā’(女儿)。

569‘ā’等词根,后接‘tuka’语尾。

从词根“ā”等,于词根“gam”之后,安立“tuka”语尾。

“āgacchatī”意为来者,故称“āgantuko”(来访者),此处指比丘。

570570,611。于“bhabba”(意为可能)之后,附加后缀“ika”。

由词根‘去’(gamu)加上后缀‘ika’,表‘应能’之义。他将去(gamissati),能去(gantuṃ bhabbo),故为‘能去者’(gamiko),即比丘。

如是,衍生品(taddhita)章第二节竟。

第三章

571带后缀等且非终结形态的词,依惯用法(词尾脱落)而成立。

在数词、名词、复合词、派生词、动词及分词中,那些带后缀而尚未形成终结形态的词,通过排除其构词手段,依各自名称以惯用法(词尾脱落)而成立。

在数词变化中:对于“一”(eka),变为“e”;对于“十”(dasa),其中的da变为ra。一与十相合,即成ekārasa(十一)。

对于“二”(dvi),变为bā;“十”(dasa)的da变为ra。二与十相合,即成bārasa(十二)。

对于“二”(dvi),变为bā;“十”(dasa)变为vīsaṃ(二十)。二与二十相合,即成bāvīsaṃ(二十二)。

于‘六’(cha)则成so,于‘十’(dasa)的da则成ḷa,六与十合即为soḷasa(十六)。

于‘六处’(chaāyatana)中,‘六’(cha)变为saḷ,即成saḷāyatana(六处)。其余数词,亦应如是了知。

先就名词而言:于ima(此)、samāna(同)、apara(余)等词后,加jjajju后缀;且ima与samāna词中的a则变为a与ā。表此时者为ajja、ajju;表同时者为sajja、sajju;表余时者为aparajja、aparajju。

在复合词中,有“堕地狱者”“堕恶趣者”“自在天所作”等;又有“被箭所伤者”“迦提那衣”“盗贼之畏”“谷堆”“轮回之苦”“前后”等。

在派生词中,有“婆私吒族”“婆罗堕阇族”“跋伽婆族”“般度族”“适时的”等。

在动词中,从词根“asa”(存在)来看,现在时单数与复数的语基上:单数的语基 ti 与词尾一同变为 sso,复数的语基 anti 与词尾一同变为 ssu。因此,应当这样说:evamassa(他这样),应当这样说:evamassu(他们这样)。

在命令式中,hi 可转为 ssu,例如 gacchassu(你去)、gacchāhi(你去)。

构词部分中,首先,从 vada(说)、hana(杀)等词根加上后缀 ka。此时,vada 转变为 vāda,hana 转变为 ghāta。例如:vādako(说者)、ghātako(杀者)。

从词根 naṭa 加上 ta 后缀时,后缀的 ṭa 与词尾一同转为 cca 和 ṭṭa。例如 naccaṃ(舞蹈)、naṭṭaṃ(舞蹈)。诸如此类,依固定规则成立。

572572, 625. 于 sāsa(教诫)、disa(指示)等词根,ta 后缀的 ṭa 转作 riṭṭha。

从 sāsa(教诫)、disa(指示)等词根,ta 后缀的 ṭa 替换为 riṭṭha。

他为我所教诫,色为我所见。

由 caggahaṇa 所摄,kicca 与 tuṃ 后缀中的 ṭa 变成 raṭṭha、raṭṭhuṃ 等。例如 dassanīyaṃ(应被见的)、daṭṭhabbaṃ(应被见的);又如 daṭṭhuṃ vihāraṃ gacchanti samaṇānaṃ,即“沙门们为见而前往住处”。

573573, 626. 对于以 s 结尾的词根,如 puccha(问)、bhanja(破)、hansa(鹅)等,后缀 ta 中的 ṭa 变为 ṭṭha。

对于以 s 结尾的词根,如 puccha(问)、bhanja(破)、hansa(鹅)等,当加 ta 后缀时,其中的 ṭa 与 sa 等辅音一同变为 ṭṭha。

满足、被蛇咬伤的人、为我所问、堕落、散落、欢喜、极欢喜、已祭祀。其他语根亦应如此,于一切处配合运用。

574574、613。从‘住’而‘起立’。

从‘vasa’此语根,在接续‘ta’后缀时,连同‘sa’等辅音,于其位置上,‘uṭṭhā’为其替代形态。

作雨安居已

575575、614:vassa 中的 va 或变为 vu。

语根 vas 后随 ta 后缀时,va 或变为 u。

已修梵行,已安住。或已安住。

576576、607。在'ye'与'hi'之后,'dha'和'ḍha'依次变为'dha'与'ḍhā'。

对于以'dha'、'ḍha'、'bha'、'ha'结尾的语根,其'ta'后缀依次替换为'dha'、'ḍhā'等。

如何呢?如‘佛陀、世尊’,‘增上比丘’,‘我所获得的钵与衣’,‘被火焚烧的森林’。

577577、628。从‘bhanja’词根,出现‘gga’与‘ca’。

从‘bhanja’语根,其‘ta’后缀替换为‘gga’,且伴随‘sa’等辅音。

“薄伽梵”:

578对于 bhuja 等词根,词末的 no 不存在,且有二性。

即对于 bhuja 等词根,词末的 no 不发生,且 ta 后缀具有二性。

bhutto、bhuttāvī、catto、satto、ratto、yutto、vivitto。

579对于 vaca,或以 u 替换 vā。

对此 vaca 词根,其 v 替换为 u 音,词末的 c 消失,且 ta 后缀或呈重复(二形)。

“vuttaṃ bhagavatā”,或作“uttaṃ”。

580以及“gupa”等。

对于“gupa”等词根,其词末之辅音消失,而“ta”后缀则呈现双写。

sugutto、catto、litto、santatto、utto、vivitto、sitto。其他亦应如此类推。

581从 tara 等,得 iṇṇa。

即从 tara 等词根,其后缀 ta 被替换为 iṇṇa,且词末辅音消失。

“渡越”即已渡,“上渡”即已上渡,“充满”即已充满,“疾速”即已疾速,“周遍老朽”即已周遍老朽,“散布”即已散布。

582第582、631条。对于“bhid”等词根,可选用后缀“inna”“anna”“īṇā”等。

以“bhid”等词根加“ta”后缀时,可有“inna”“anna”“īṇā”等替换形式,且不出现词根末辅音。

“应被劈裂”即已劈裂,“被截断”即已截断,“被彻底截断”即已彻底截断,“被给予”即已给予,“坐下”即已坐下,“善加覆盖”即已善加覆盖,“受苦”即已受苦,“哭泣”即已哭泣;“生已尽”即是“已尽”的用例。

“或”字有何作用?“被破裂”即是“壁”,此词不取前述后缀,因此用“或”字表示两者可选其一,并非强制。

583第583、617条:以“susa”(干枯)、“paca”(烹煮)、“saka”(能够)等词根,加“ta”后缀时,可有“kkha”、“kkā”等替换形式。

对于『susa』、『paca』、『saka』等词根,在加上后缀『ta』时,会出现『kkha』、『kkā』等替代形式,同时词根末的辅音脱落。

『sussati』(干枯),即『sukkhaṃ』(干燥)、『kaṭṭhaṃ』(木柴);『paccati』(被烹煮),即『pakkaṃ』(熟)、『phalaṃ』(果实)。『sakati』意为有能力,或崇敬,因此『sakko』即『sujampati』(诸天之主,帝释天)。

584第584、618条:对于『pakkama』等词根,加后缀『nto』,且词根末辅音脱落。

以“pakkama”等词根为例,加“ta”后缀时,可有“nto”替换形式,且词根末辅音不出现。

“pakkamati”(出发)一词,其过去分词为“pakkanto”(已出发);“vibbhamati”(迷乱)的过去分词为“vibbhanto”(已迷乱);同样,“saṅkanto”(已转移)、“khanto”(已忍耐)、“santo”(已止息)、“danto”(已调伏)、“vanto”(已吐出)。

提及“ca”(且)字有何用意?意指由这些词根,加“ta”后缀时,词根末辅音亦不出现,如“kanti”(渴望)、“khanti”(忍耐)。此规则适用于一切处。

585对于 janā 等词根,在 t 与 ti 之前也是如此。

以 jana 等词根为例,若其后接 t 类后缀及 ti,则词根末尾的辅音变为 a。

“已生”意为已经出生,“出生”即是“生”。

为何说“在 ti 之前”?是为了在其他缘出现时,也不令 ā 音出现。如 janitvā、janitā、janituṃ、janitabbaṃ 等。

586gam、khan、han、ram 等词根的末尾辅音。

对于 gam、khan、han、ram 等词根,当其后有 t 类后缀及 ti 时,词根末尾的辅音可不出现,也可出现。

“善逝”乃因前往美妙之涅槃故。“善趣”乃因前往美妙之涅槃故;诸如 khataṃ 与 khati,upahataṃ 与 upahati,rato 与 rati,mato 与 mati,其理亦同。

此处“或有或无”之含义为何?譬如 ramato 与 ramati。

587以及 r 音。

当其后接 t 类后缀及 ti 时,词根末尾的 r 音可有可无。

以种种方式造作,故称 pakata(已造);最初造作,故称 pakati(本性);被散布,故称 visata(散布)、visati(散布)。

588以 ṭhā、pā、nam 等词根为例,其末尾变为 ī。

当这些词根末尾的元音a后接ta词缀或ti时,依次变为元音i与ī。

例如:ṭhita(住立)、ṭhiti(住立)、pīta(已饮)、pīti(饮)。

589589, 621. 以h结尾的词根,其h有时转为ḷ,如在adahanahāna(非燃烧、非沐浴)中。

以 h 音结尾的词根,接 ta 词缀时,h 音会发生替换;词根末尾的 h 音有时变为 ḷ,如 adahanahāna(非燃烧、非沐浴)所示。

例如:āruḷha(已登、已升)、gāḷha(坚固、紧密)、bāḷha(坚固、强烈)、mūḷha(愚痴、迷乱)。

为何说“非燃烧、非沐浴”?例如:dayhati(被燃烧)变为 daḍḍha(被烧的),saṃsuṭṭhu nayhati(善系缚)变为 sannaddha(善系缚的)。

如是,在动词派生词缀规定篇中,第三分章完。

第四分段

590当ṇamhi词缀在前时,词根ranj末尾的j在表示状态与工具义时转变为g。

当ṇamhi词缀随后时,该词根ranj末尾的辅音j在表示状态与工具义时,转为g。

‘rañjanaṃ’(染色)即是‘rāga’(贪),有情以此而被染着,故名为‘rāga’(贪)。

所谓“在表状态与工具义时”是何用意?例如:ranjatīti raṅgo(它能染色,故为颜色)。

591“击打”即是杀害。

当此词根 hana 后接 ṇa 等词缀时,其整体采用 ghāta(杀害)作为替代形式。

upahanati 意为伤害(upaghāta);gāvo hanati 意为杀牛者(goghātaka)。

592592, 503. 或者,于一切处以 vadha 替代。

当该词根(hana)后接 ṇa 等词缀时,于一切位皆以 vadha 作替代。

hanatīti vadho(击打即vadha)、vadhako(击打者)、avadhi(过去式)、ahani vā(或ahani,过去式)。

593593, 564. 以ā结尾者,词尾变为āya。

以ā结尾的词根,当其后接ṇa等词缀时,其末尾的ā变为āya。

“dadātīti dāyako”意谓施予,故称施者;“dānaṃ dātuṃ sīlaṃ yassāti dānadāyī”意谓具有施予之德行,故称施德者;“majjaṃ dātuṃ sīlaṃ yassāti majjadāyī”意谓具有施酒之德行,故称施酒者;“nagaraṃ yātuṃ sīlaṃ yassāti nagarayāyī”意谓具有往赴城市之德行,故称赴城者。

594594, 582. 当词根karoti带有前缀pura、saṃ、upa、pari时,在taddhita词缀等之后,可替换为kha或kharā。

若词根karoti带有pura、saṃ、upa、pari等前缀,当其后接taddhita词缀及ṇa等词缀时,可替换为kha或kharā。

“在城镇(pura)而作”故为purakkhato,“完全(sammā)而作”故为saṅkhato,“靠近(upa)而作”故为upakkhato,“周遍(pari)而作”故为parikkhāro,“共(saṃ)而作”故为saṅkhāro。

“vā”是何义?“接近而作”即是upakāro(利益)。

595第595条,第637条。在tave、tuna等词缀之前,词根kar变为kā。

在 tave、tuna 等词缀前,词根 kar(做)有时变为 kā。

即 kātave、kātuṃ 或 kattuṃ;kātuna 或 kattuna。

596规则五九六、五五一条。词根 gam(行)、khan(掘)、han(害)等,在 tuṃ、tabba 等词缀前,词根末尾鼻音 n 脱落。

词根 gam(行)、khan(掘)、han(害)等,在 tuṃ、tabba 等词缀之前时,其末尾的鼻音(n)可有可无。

例如,gantuṃ 或 gamituṃ、gantabbaṃ 或 gamitabbaṃ;khantuṃ 或 khanituṃ、khantabbaṃ 或 khanitabbaṃ;hantuṃ 或 hanituṃ、hantabbaṃ 或 hanitabbaṃ;mantuṃ 或 manituṃ、mantabbaṃ 或 manitabbaṃ。

此处“ādi”(等)字的作用是什么?是为了涵盖 tuna 词缀。例如:gantuna、khantuna、hantuna、mantuna。

597第五九七条、第六四一条:诸词根于 tuna 等词缀之前,有时会插入 y。

诸词根置于 tuna 等词缀之前时,词缀有时变为以 y 开头(即插入 y)。

例如:abhivandiya 或 abhivanditvā(敬礼后)、ohāya 或 ohitvā(舍弃后)、upanīya 或 upanetvā(带领后)、passiya 或 passitvā(观看后)、uddissa 或 uddisitvā(指示后)、ādāya 或 ādiyitvā(拿取后)。

598第五九八、第六四三条规则:以 n 结尾的词根,在特定词缀前转为 c。

以 c 和 n 结尾的词根,其 tun 等词缀的替换形式 racc 等可有可无。

例如:vivicca、āhacca、uhacca。

“或”(vā)在此处表示什么?例如:hantvā。

599第599条、第644条。dis 词根替换为 svāna、svā,且词尾脱落。

对于 dis 词根,当接续 tunādi 组词缀时,它替换为 svāna、svā 等,并发生词尾脱落。

例如:disvāna、disvā。

600第600条、第645条:以 ma、ha、da、bha 结尾的词根,分别变为 mma、yha、jja、bbha、ddha。

对于以 ma、ha、da、bha 结尾的词根,tunādi 组词缀可替换为 mma、yha、jja、bbha、ddha 等,词尾可选择脱落。

例如:āgamma、āgamitvā;okkamma、okkamitvā;paggayha、paggaṇhitvā;uppajja、uppajjitvā;ārabbha、ārabhitvā;āraddha、ārabhitvā。

601第601条、第334条。以派生后缀、复合词、初级派生词结尾的名称,在 tave、tunādi 等词缀之前,亦可视作可有可无。

凡以派生后缀、复合词、初级派生词结尾的词,除去以 tave、tuna、tvāna、tvā 等词缀结尾者,皆应视作名词。

诸如此类,如‘婆私咤后裔’(从人名所派生之姓氏)、‘已得法者’(成就法义者)、‘制陶者’(以制陶为业者)等。

602【规则六〇二、第六条】在“du”之后的字母,应视为重音。

在“du”音之后的字母中,其前一个字母应视为重音。

已劈开、已斩断、已给予、已成就。

603【规则六百零三、第七条】长元音亦然。

长元音亦应视为重音节。

食物、河流、新妇、那些法、导向涅槃的。

604【规则六百零四、六百八十四】以字母而作。

当实际运用时,基于字母之义与字母所指称者,而有“kāra”后缀。

“a”即是 a 音,“ā”即是 ā 音,“ya”即是 ya 音。

605规则六〇五、六四七:随宜增入 i 音。

随宜于一切词根、一切后缀中,增入 i 音。

应作之事、应有之事、应生之事、应知之事、已作之后、所欲之事。

606(规则606、642):凡以“da”或“dha”结尾的词根。

以“da”或“dha”结尾的词根,随应,在tuna等后缀前,有时会插入ya。

佛陀出现世间后,觉悟了法。

为何称为“持有者”?譬如“得后”(labhitvā)。

为何称为“有时”?譬如“生起后”(uppādetvā)。

如是,在动词派生词缀规定篇中,第四分段完。

第五分段

607607、578。涉及随韵与辅音丛等。

当“n”音居于辅音丛等之首时,变为随韵。

(例如):染著、破坏、执取。

608608、623。于一切处,“gī”替代(词根“ge”)。

此词根“ge”在一切位置上皆变为“gī”。

他唱歌。

609609, 484. 词根 sad 呈现为 sīda。

此词根 sad 在所有位置都变为 sīda。

已坐,坐下。

610610、627. 当词根 yaj 后接 ṭha 时,其元音变为 i。

当后接 ṭha 时,此词根 yaj 的元音转为 i。

已祭祀的(阳性),已祭祀的(阴性)。

说 ṭṭhe 是何用意?为遮除 yajanaṃ。

611611, 608. 词末的 ha 与第四组音,于 dhe 前变为 do。

词根末尾的 ha 及第四组音,在 dhe 之前,转为 do 以为替代。

已装备、已愤怒、已战斗、已成就、已获得、已精勤。

612612, 615. 在 ḍo 和 ḍha 等字母之前。

当词根以第四字母结尾,且后接字母「ḍha」时,将其替换为「ḍo」。

如「dayhati」变为「daḍḍho」,「vaḍḍhati」变为「vuḍḍho」。

为何说「ḍhakāre」?譬如「dāho」(此处后接字母并非ḍha,故不适用此规则)。

613613, 583. 词根「gaha」在接后缀「ṇa」时,可替换为「ghara」。

当后接后缀「ṇa」时,词根『gaha』的全部可替换为『ghara』。

『gharaṃ』为单数形式,『gharāni』为复数形式。

为何说“或”?例如『gāho』(此形式亦成立)。

614词根 daha 中的 d 变为 ḷ。

当后缀 ṇa 随后时,该词根 daha 的字母 da 可变为 ḷa。

例如 paridahanaṃ 变为 pariḷāho。

为何说“或”?如paridāho(此形式不作替换)。

615615, 586. 当后缀“kvi”随后时,词根末音省略。

当后缀“kvi”随后时,词根末尾的辅音发生脱落。

以臂行者,名为“臂行者”(蛇);以胸行者,名为“胸行者”(蛇)、“速行者”(马)、“螺”。

616616、587. 于vid词根末尾增入ū。

vid等词根,在kvi词缀紧随其后时,其末尾增入长音ū。

他了知世间、通达世间,故名“世间解”。

617语根末音为n、m、k、r者,在与ṇvu结合时,其末音不脱落。

当语根末音为n、m、k、r,且其后为含有i音的接尾辞(即ṇvu)时,该末音不脱落。

“汉尼布”、“迦米陀”、“拉米陀”、“萨基陀”、“萨利陀”等为动词修饰形式,义为:已行、已往、已喜、已合、已流通、已作成。

“当与ṇvu结合时”是何义?即gata、sata等。

618618, 571. 当与ṇvu结合时,k不转变为g。

当ṇvu词缀随后时,c、j、k不转变为g。

“烹煮”故称pācaka,“祭祀”故称yājaka。

619“Karassaca tattaṃ tusmiṃ”意为:词根“kar”的末音“r”,在“tu”词缀前转变为“t”。

词根“kar”,在“tu”词缀之前,其末尾的“r”转变为“t”。

“作者”即能作之人;“诸作者”即众多能作之人。

620规则620、549:在“tuṃ”“tuna”“tabba”等词缀之前,亦可转变。

词根‘kar’末端的‘r’,在‘tuṃ’、‘tuna’、‘tabba’等词缀前,可转成‘t’。

kattuṃ、kātuṃ、kattuna;kātuna、kattabbaṃ、kātabbaṃ。这些是词根‘kar’(做)所构成的不定式与义务分词形式:kattuṃ、kātuṃ、kattuna、kātuna 为不定式,kattabbaṃ、kātabbaṃ 为义务分词,表“应作”之义。

621第六二一条、第五五三条:带有‘ṇa’尾随字(ṇānubandha)的词缀,应视如使役形(kārita)。

或者,带有‘ṇa’后缀的词缀,应当视为如同使役形。

热恼、身体、运载、臂、舍弃、轮次、行走、资具、施者、引导者、收割者、修习者、作者、杀者、施与者。

为何说‘或’(vā)?是为了涵盖‘upakkharo’一词。

622第六百二十二条、第五百七十条。【规则】:词缀‘yu’、‘ṇvu’的替代形式为‘ana’、‘aka’。

词缀‘yu’与‘ṇvu’的替代形式是‘ana’与‘aka’。

Nandanaṃ,意为‘令欢喜者’;kārako,即‘作者’。

623Ka、ga、ca、ja 等字母。

凡是以 ca、ja 等结尾的词根,若后接带有 ṇa 记号的词缀,便会发生 ka、ga 等音的替换。

Pāka(熟、煮)、yoga(结合、相应)之义。

如是,在动词派生词缀规定篇中,第五分段完。

动词派生词缀篇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