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 根双论义注

27 段

十、根双论

现在,是对那些在根本双论中所说的善等诸法,依其可获的方式摄集一分后,接着在法双论之后所说的根双论进行解释。其中,应依蕴双论等中所说的方法来了知巴利文句的界定。因为在此,施设转起等三大转起,以及其余的中间转起,连同时间差别等,都与蕴双论等中所说类似。然而,由于根的数量众多,其双对较界双论为多。但正如在后文的人转起等中,在以眼处、眼界为根本的方法里,舌处、身处不与眼处、眼界一起组合;以及未以舌处、身处为根本的双对一样,在此,在以眼根为根本的方法里,舌根、身根也不组合;以及未取舌根、身根为根本的双对。不取它们的原因,应知依那里所说的方法。然而,意根正如与以眼根等为根本的诸法组合一样,也与以女根等为根本的诸法组合,因为它进行组合,故应知它并未按所说的顺序组合,而是在最后与一切以眼根为根本等的诸法组合。与眼根一起,女根、男根、命根被组合;乐根、苦根、忧根在结生中不存在,故未被取。喜根、舍根在结生中有所生起,故被取。同样,信等五根被取。三出世间根在结生中完全不存在,故未被取。如是,在此以眼根为根本的方法中,应依所取来了知。

转起品解释

1-86然而,在此处的义理抉择中,有此入门方法: “对有眼者,非女”,是依梵众天等有色男及非男而说。因为他们的女根不生。“对有眼者,非男”,是依有色梵天及女、非男而说。因为他们的男根不生。“对无眼而结生者,他们的命根生起”,是就一蕴有、四蕴有的欲界有情而说。“对有眼者,离喜”,是依四个舍俱大异熟结生而说。“对有眼者,离舍”,是依喜俱结生者而说。“对舍俱无眼者”,是依无因结生而说。“无因者”,是依与无因结生心俱时,信根等不存在而说。因为在那里,信、念、慧绝对没有,而定、精进则未达到根的程度。“有因无眼者”,是依胎生者和无色有者而说。因为其他有因无眼者并不存在。“有眼无因者”,是依恶趣化生者而说。“有眼智不相应者”,是依欲界二因结生者而说。“有眼智相应者”,是就有色梵天及欲界天、人而说。“智相应无眼者”,是就无色有者及三因胎生者而说。

190就命根为根本而言,‘离喜而结生者’是就两种命根而说。‘于转起中,喜不相应心生起的刹那’则是就无色命根而说。依此方法,于一切处,当知依结生与转起而建立命根的关联。就喜根等为根本而言,亦当依结生与转起而通达其义。然而,于逆法方法与灭转起中,当知诸法及其余法,依各自所得之方式,于死、结生、转起三者中,为不生与灭。

281就未来转起而言,‘以此状态’即以此男性状态,意为未于中间转成女性而取男性结生。‘示现数有而般涅槃’意为取数次结生,未至女性状态即般涅槃。第二问亦同此理。

361于‘以现在对过去’的转起中,在净居天结生心的坏灭刹那,意根亦不生起。不应如《心双论》那样依‘超越生起刹那’而把握义理,而应依‘于彼有中未曾生起’而把握。依此方法要旨,当知于一切转起章中的义理抉择。

转起品解释。

遍知品解释

435-482而在遍知品中,于眼根等章节处,仅开示了眼根与耳根这一对。由于其余诸法——无论是纯世间无记,还是杂世间无记——皆属应遍知,因此那些虽未明示,也由此处而得以开显。又因不善法唯应断,纯善法唯应修,出世间无记法应作证,故说‘断忧根’、‘修未知当知根’、‘作证具知根’。然而,其余诸根既有应修,亦有应证,此处唯依修习而摄。其中,‘二人’是指斯陀含道心俱行者与阿罗汉道心俱行者。此中,一人因无力断除,故不名为断忧根;一人因已断烦恼,故不遍知眼根——即因无力令其不生起而不遍知。应以此理趣,了知一切释答中的义理。

遍知品注释。

根双论注释结束。

结语之论

至此,如是:

安住于其教诫,已办所应作,所作已成就;

虽为青年,已能调伏诸根,善住于律仪。

于天众会中,于天城中,诸天中最胜者(世尊);

以无垢之心,由那位(世尊)所宣说的《双论》。

为阐明巴利圣典的安立规则,及问答的义理趣向;

我今着手为此《双论》作注释。

此注释虽于世间多诸障碍,愿能如无障碍般成就。

今日,依经藏之传承,以约五诵分。

如是已达究竟,愿一切皆得圆满成就。

能生利益与安乐,令一切众生愿求皆得圆满成就。

《双论》注释结束。

礼敬彼世尊、阿拉汉、正自觉者

在阿毗达摩藏中